协议培训,未满期限主动离职的培训费赔偿问题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
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分析如果是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取员工费用,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但如果是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如果是高端课程费用则要由公司承担,有些课程要十几万到几十万的报名费,学的周期还长,企业出了钱不可能让员工学完就走的,所以会签订相应的培训协议,要求培训完后在公司服务多少年才行,否则要承担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工作期间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服务期未满,辞职时公司在工资里扣除培训费,这合理吗?首先要看这是什么样的培训了,如果说是海外培训,那么两年一点也不多。海外培训费用动辄好几万呢,如果说是国内一般的外部培训,连几千的都有。不管参加什么样的培训,公司和雇员签订服务期合同合同,完全合法,这部分属于民事合同范畴,没有违法的因素。假如在服务期内雇员辞职,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企业只能向雇员索取均摊费用后剩余的培训费用,约定其他额外的违约金在法律上就是无效的。比如说,雇员参加一次培训,企业能举证的培训费用有3万人民币,而且已经签了两年的服务期合同,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是5万人民币。雇员在签订服务期合同后,刚好过了1年半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雇员的赔偿培训费的额度计算方法如下:30000RMB[(24个月-18个月)/24个月)=7500RMB。因为在24个月的服务期内已经履行了18个月,所以雇员只赔偿未履行的部分就行了。就算合同里写明了5万元的违约金,雇员完全可以无视这部分。因为这部分约定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律中明确指出其他违约金是无效的,所以合同中的该条目也是无效的。另外企业能举证的培训费用,可以理解为企业方能够交出的有效费用依据,例如培训费用发票、来往机票发票、住宿费发票等等。希望能有所帮助。什么是培训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辞职的,要支付违约金我,但以培训的费用为限。因此,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要看是否为专项培训,如果是专项的并约定服务期,单位要求在工资中扣提前辞职违约金是合法的,但应当按比例扣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并且特别注明服务期的条款,如未约定,公司扣款无法律依据,可以要回工资,并且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以向当地区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扩展资料: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经济补偿金公司与员工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如何计算?一、培训服务期要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明确界定培训性质对劳动者进行的是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不可以约定服务期,也就是说不包括职业培训。以免一个正常的职业培训如上岗前必经的培训,甚至参加一个普通的会议、论坛等都被算成专业技术培训。2、明确培训费构成培训费用包括直接培训成本和间接培训成本。直接培训成本是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之中培训者与受训者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如讲师课酬,学员的交通、食宿费,场地设备的租赁费,教材打印费等。间接培训成本是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之外企业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如学员受训期间工资福利,培训项目管理费等。要明确约定培训费用的范围、构成及计算方式。不约定间接培训成本的,到时只能计算直接培训成本。这些培训费用需要相应的单据、合同等予以证明。3、服务期的约定服务期约定多长,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下遵循以下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特点来确定服务期期限,通常以3-5年为宜;员工流动率低的企业服务期期限可相对长些,反之可设定得短些。4、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怎么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违约金如何计算按照一般理论,违约金的多少双方可以约定,但在培训服务期中违约金的多少及计算方式不可以进行约定,法律对此做出了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据此规定,一是违约金数额上不得超过总的培训费用;二是以尚未履行服务期的部分进行分摊。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花费了五万元培训费用,约定的服务期为五年,劳动者工作一年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培训服务期的违约金为剩余四年分摊的部分,即四万元。三、什么样的情形下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句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是不是只要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呢并非如此。要看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虽然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是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总结下来就是,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四、试用期与培训服务期的问题      为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按照此规定,即便订立了培训服务期协议,也无法主张违约金。关于劳动合同的专项培训费和服务期,辞职后的问题?  公司与员工签订多份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按每份培训协议约定分别计算。因为每份培训协议都是独立的义务和权利,除非协议有另外规定。  其计算原则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一,按照要求,你接受培训了,必须要满足三年服务期,不然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第二,了解清楚,违约金的赔付标准,有些单位是按照逐年递减,还是只要在服务期内离职,要全额赔付。第三,可以协商解决,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解除对应的一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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