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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北京某投资担保公司的人事经理刘先生最近很是郁闷,按照公司惯例,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上午,公司都会安排员工进行集体培训学习。有员工提出:公司占用他们的休息时间安排培训,应当算作加班,公司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刘先生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这样的...
案例 北京某投资担保公司的人事经理刘先生最近很是郁闷,按照公司惯例,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上午,公司都会安排员工进行集体培训学习。有员工提出:公司占用他们的休息时间安排培训,应当算作加班,公司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刘先生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这样的培训学习算加班吗?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吗?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诉讼。 分析 第一, “加班”是用人单位安排的生产或工作。《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此规定可以分解出 “加班”的两层含义:首先,安排“加班”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其次,员工在“加班”时间内从事的是生产和工作。本案中,员工在周六上午进行培训是按照公司的安排而进行的,培训的内容与生产工作相关,符合 “加班”的这一特征。 第二, “加班”是为用人单位创造利益,即在一定的生产基础上获得某种客观需要。用人单位的客观需要可以体现为很多形式,如完成工作任务;创造工作业绩;提高员工素质;创建企业文化等。即使这种客观需求短时间内不能转化为经济价值,也应当认定为 “加班”。案例中公司利用休息日进行培训学习的目的是提高和促进大家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以便于更好地为公司创造经济价值,符合 “加班”的第二个特征。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确定,案例中公司利用休息日安排员工培训学习应当算作“加班”。那么,该公司必须要向其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吗?答案是不确定的。因为,法律规定法定工作时间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可以得到足够的休息,实现劳动者的休息权。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因此,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应当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时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工作之外,单位安排学习属于加班吗?如果你非要知道,可以直接问问你们领导的,或者问问之前的老同事,他们应该是知道的,曾经肯定也有过培训的,而过来人一般都知道这到底是算培训,还是算加班的。因为每个公司,每个企业对于培训算的是不一样的,就如小可曾经待的公司,培训是不算加班的,只是公司请人给你们培训知识,让你们不至于落后,不至于以后跟不上别人的思路,所以那时候是不算加班的。但也有一些公司,比如事业单位,你周末参加培训一般都是给你算成加班的,但很多的人家也不会让你周末去,都会让你周一到周五的。你这得看自己公司里怎么算的了,如果每周末都培训,你是可以去问问的,毕竟每周浪费你们一天的时间,这样占着你们的时间又不告诉你们是加班,还是免费的,谁都会心里不舒服的。可是只有一次两次的就算了,还是不要问了,你问了领导你的领导只会记住你这个人,记住你是不值得提拔的人。能不问就不问了,反正发工资的时候就知道了不是。单位要求必须参加周六、周日的培训算加班吗?学习就是学习,不是别的。学习,肯定不是工作。所以,工作之外的学习,不算加班。而且,单位安排学习,或者是为了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或者是为了完成上级交付的任务……这两种情况,都是需要员工积极参与的……所以,加班的事儿,就不要提了……老老实实去上课吧!员工在周末参加培训是否就不算加班周末开会、培训是否算加班,主要还看劳动者的工时制,根据标准工时制加班的3个认定标准,如果劳动者属于标准工时制,那么周末开会、培训完全符合加班的认定标准。1、周末开会、培训通常容易认定为用人单位的要求,即便是单位组织的娱乐活动,只要是要求员工一定要参加的,都属于单位要求,是加班的认定标准之一。单位组织,员工自愿参加的活动,可以不认定为用人单位的要求,不视为加班;2、周末开会、培训的内容通常容易认定为用人单位意志的体现;3、用周末的时间开会与培训,在标准工时制下,也很容易认定为是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符合以上这3点,周末开会与培训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倒休,如果没有时间倒休,应该给予劳动者2倍加班工资。综合工时制下,周末开会与培训是否能够认定为加班,主要看第3点,即经过综合计算,周末的时间是否超过了总的工时,就算是加班。员工在周末参加培训是否属于加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1、周末培训是单位组织的,要求员工一定要参加的,属于单位要求,是加班的认定标准之一。2、周末培训的内容认定为用人单位意志的体现;3、用周末的时间培训,在标准工时制下,会认定为是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符合以上这3点,周末培训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如果没有时间补休,应该给予劳动者2倍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