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文化传播公司可否进行语言类培训

问答01

注册文化传播公司可否进行语言类培训,第1张

注册文化传播公司可否进行语言类培训
导读:肯定不行,因为文化传播公司没有教育类经营项目的工商注册,也没有到当地的教育局进行审批登记,因此肯定不能开展此项业务。如果你想要开办培训机构。首先要注册为教育类的经营项目。其次要到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教育类培训的许可证。第三,你的法人还必须
肯定不行,因为文化传播公司没有教育类经营项目的工商注册,也没有到当地的教育局进行审批登记,因此肯定不能开展此项业务。如果你想要开办培训机构。首先要注册为教育类的经营项目。其次要到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教育类培训的许可证。第三,你的法人还必须有国家教师资格鉴定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你的培训教师也必须是有教师资格证的有资质的教师。经营范围如果有培训,就需要到教育或者劳动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要求比较高。一般的,为了避免办这些手续。会把营销类培训改成,营销类咨询。语言学习咨询服务。经营范围可以这么写:企业战略策划、咨询。销售整合,人力资源咨询,语言学习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过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一旦被查处,罚款和负刑事责任就会随之而来,更好三思而后行。  按照现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管是文化类还是艺术类的课外辅导,也不管是长期或者短期开班,都属于民办教育。对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教育部门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从事教学时,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和批准,符合条件的才能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按照要求应该是一点一证。  文化传播公司举办补习班,应满足准入条件,取得办学许可证。没有证,就不能发广告,你这事比较难办。  办证事宜可参考某地的材料:  一、申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以及省劳动保障厅提出的贯彻意见(苏劳社培[2004]64号)。  二、申办条件  学校性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  申报受理部门:举办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受理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地区范围内面向社会申请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一)举办者资格条件  1、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拥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合法财产,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三分之二。  2、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学校人员配置条件   1、学校董事会:学校应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学校董事会不少于5人,且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法定代表人: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3、学校管理人员:   (1)校长: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应与办学规模相匹配,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3)职业指导人员: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4、学校教学人员:要配备结构合理的专 *** 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之比一般为1:20-25,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教师必须持教师证,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