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会不会坑员工的工资

问答010

劳务公司会不会坑员工的工资,第1张

劳务公司会不会坑员工的工资
导读:不会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克扣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的,这些派遣公司只会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劳务到底坑不坑,要看他提供服务的价值,是否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实现了多方共赢。如果你要找工作,他帮你找到了令你满意的工作,且事先约定了提供服务是否需要
不会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是不会克扣劳务派遣工的工资的,这些派遣公司只会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劳务到底坑不坑,要看他提供服务的价值,是否符合大部分人的利益,实现了多方共赢。如果你要找工作,他帮你找到了令你满意的工作,且事先约定了提供服务是否需要付出报酬(一般指中介费),那么,你找到满意的工作,企业招到了人,劳务公司获得了相应的利益,这个结果是大家都乐于见到的。但是,任何一个行业都有“老鼠屎”。比如答应的工资待遇没有达到,承诺的返费拖欠、少给或者不给,未告知职业危害,强行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要求提供担保等等,这种种行为既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对用工企业和劳务行业也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尽管可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也不能一棒子打死,说这个行业坑不坑。少数违法、不专业的“黑中介”,不能掩盖这个行业为求职者,为企业,甚至为社会带来的巨大价值。当你确实需要劳务服务时,你应该去了解一下劳务公司具有哪些专业资质,服务顾问的专业水平如何,规模及业内口碑怎么样,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是否可靠、值得信任,这样能让你远离“黑中介”。展开阅读全文劳务派遣公司靠谱吗可不是嘛,我和兄弟差不多,也是总包单位然后再去找分包单位也就是建筑劳务单位干交通工程这些,我之前找河北高帅建筑劳务做过防滑地坪、地下车库设计装修这些,当然也有交通划线,热熔划线这些啊,但是呢,质保真的就是个玩笑,也不知道那边哪儿来的热熔涂料这些,简直了,验收结款前啥都好好的,但是一结款就各种毛病百出,再去找那边那边还爱答不理的,唉,只能说河北高帅建筑劳务的队伍素质不行啊,而且从商业角度来讲,太奸了。虽说办公司是要以自己的利润和养活自己团队出发,但是没质量的工程干了后确实损人不利己,我的朋友们现在都在找别的建筑劳务分包公司,被着家坑过一次后现在都长心眼了,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明质保和违约责任,太多东西不能凭和工头酒桌上拍板为依据。总言之,希望兄弟能够找到好的建筑劳务分包公司,能把自己的活儿干得越来越漂亮。总言之,做交通工程不要找河北高帅建筑劳务,做地坪漆不要找河北高帅建筑劳务,河北高帅建筑劳务坑到令人发指,望采纳我的回答哦,兄弟!人力资源公司是骗人的吗?很多都是不靠谱的,有些网友已经上过这些当了,交了钱把你安排到一些不好的厂里面去上班,你做不了回去找他退钱退不了,没进去的时候把里面说的特别的好,引诱去上班,不过也有靠普的,那就看你运气了。反正如果干完活了还要扣你钱了。就是不太靠谱的,不要相信他们了。: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法律法规: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 *** 规定的更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之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五十八条 在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以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为当事人。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建筑八大员中的劳务员如何,有发展前途么一般以人力资源公司自称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劳务中介公司,劳务输出公司,猎头公司 ,猎头中介公司。基本上都是收取中介费得,因为他们这些公司就靠这些中介费活着。凡是跳槽、换工作、找工作,机构公司问你收取任何费用的都是骗子公司,不要相信。如果是承诺帮你找工作,但是上来先要钱,要身份证 做抵押的,都不是什么正经公司。去之前可以上网直接搜他们公司的资料,如果有诈骗行为,百度上也有显示。或者直接去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去查公司资质。现在有很多app也可以查公司信息。不过人力资源公司也是容易骗人的,被不良用心的人给利用了的话,就会成为骗子公司,如果真的好好去经营的话,还是非常好的。劳务派遣到底有多坑?为什么?建筑施工领域八大员中,还有一员是与现场劳务打交道的岗位,被称做现场劳务员,也可以被成为施工现场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因为在建筑领域,很多施工人员属于临时打工人员,流动性大,且相应的管理制度薄弱,尤其现场一线的大多数都是劳务派遣的“农民工”这就需要有专门的人来负责这些劳务人员管理工作,所以简而言之:劳务员就是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劳务管理计划、劳务人员资格审查与培训,劳动合同与工资管理、劳务纠纷处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那么,劳务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又是哪些呢?罗勒网根据我们十余年建筑领域猎头经验。来总结一下我们接触过的劳务员的一些情况。(1) 参与制订劳务管理计划。(2) 参与组建项目劳务管理机构和制定劳务管理制度。(3) 负责验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办理登记备案;参与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对劳务队伍现场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4) 负责审核劳务人员身份、资格,办理登记备案。(5) 参与组织劳务人员培训。(6)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7) 负责或监督劳务人员进出场及用工管理。(8) 负责劳务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参与劳务费的结算。(9) 参与或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公示及台帐的建立。(10) 参与编制、实施劳务纠纷应急预案。(11) 参与调解、处理劳务纠纷和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12) 负责编制劳务队伍和劳务人员管理资料。(13) 负责汇总、整理、移交劳务管理资料。以上就是劳务员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所要进行的工作内容,我们可以看到劳务员,根据规定,我们可以看到劳务员就是负责劳务人员合同签订,培训登记,薪水保险等事项的管理人员,同时还要处理好因劳务所产生的各类纠纷和工伤事故。这个岗位要对人力资管管理一样具备一定人资管理知识。希望罗勒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做建筑劳务存在哪些风险?务派遣就是被剥削的 。劳务派遣是规避了劳动法的,如果工作中出现意外,伤害,甚至死亡,但是由于你没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所以你得到的赔偿少的可怜甚至没有。劳务人员就是旧社会的贫苦农民,同样的工作,你拿的钱估计就正式工的零头。劳务人员属于非编,所以工龄啊,职称什么的都与你无关,也无晋升机会。如果出现劳动纠纷,你投诉都找不到人 。福利就是更低的五险,住房公积金没有保证。坑的地方就是给你发工资的单位不是你正在上班的单位,而是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单位会按照合同收取用工单位的服务费,这样的话,你的工资会被多剥削一层,更低了。就业稳定性差的问题。因为许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劳动成本,试图在很多岗位上用劳务派遣工代替常规雇员,而且用人单位可能在劳务派遣合同期未满时就要求更换劳务派遣工。结果,派遣单位就不得不再次进行劳务派遣或解雇劳务派遣工,这种做法导致了就业的不稳定。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劳动者不公平待遇问题。受派遣劳动者往往从事的是替代性的工作,受派单位给予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一般较正式劳动者的条件差,用人单位的一些福利往往也享受不到。雇主责任不明,劳动者权益缺乏保护问题。劳务派遣造成雇佣劳动与使用劳动相分离,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发生的事故与纠纷往往没有明确的法律加以规范,当事方也可能约定不清,容易产生无人负责状态,无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民营派遣公司运作不规范、不合法,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等,破坏了企业以及个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员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三角关系,更容易产生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安全易被忽视等弊端。现时,国内的建企没有一家有自己的施工技术工人队伍,在市埸上招用施工队伍有两种选择。之一种是直招,与招用的每一个工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员全额申报职数,企业缴纳职工社保基金自己的哪一部分,员工缴纳员工的哪一部分,企业在应付员工薪酬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扣除後按月发给员工。企业应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工程施工的合同成本人工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作成本扣除。第二种选择,就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签订劳务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合同要求派出劳务人员,企业只按合同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劳务人员工资社保个税都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劳务派遣公司应按合同的约定向建筑企业开具劳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筑企业可以取得劳务费的进项抵扣。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之一款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现实中,劳务公司只开发票收取税点和管理费用了事。因此,这种用工模式存在很大的法律和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