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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我认为所谓的HR系统不能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专项培训,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专项培训一般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仅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H...
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我认为所谓的HR系统不能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专项培训,理由如下: 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专项培训一般是指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满足特殊岗位的需要,对员工进行的专业操作技能及专业知识培训,其内容仅指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HR操作系统只是属于一般的职业操作技能,只是对某个软件的操作进行熟悉,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职业技能的培训。而专项培训则强调培训具有系统性和专业性,培训能显著提高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平。换句话说,即便你离开了这个公司,你去下家公司,那里可能又是用的其他HR系统,所以这个培训不能被视为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专项培训。 即便上了法庭,企业也需为其提供过专项培训所支出的费用进行举证,各类发票,而且发票内容必须清楚明确指向专项培训,如果无法举证,其主张也无法成立。 最后,前面都不提,这合同第十四条也违背法律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所以十四条这个算法也是不合法的。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离职要赔培训费是否合法好的,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只要内容和程序上合法,合规的话,那么都是属于有效的补充协议,具有法律的效力,双方也需要根据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执行,合法的补充协议和劳动合同是具有同等的效力的。一、最新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签订有效吗 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来的延长至。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此协议,作为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的补充条款以其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 (一)、协议前提: 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方事业,受雇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受雇期间的维持。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应当服从。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期限不超过3个月)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双方无需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现,经考核乙方不胜任原工作岗位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否则,甲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甲方规章制度依法视乙方为旷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待遇亦根据岗位实际作相应调整。 (三)、工作时间 双方约定实行计时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安排,乙方属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甲方不再作加班处理。 (四)、教育培训: 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学习条件的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提供的各项培训,以提升自身素养与职业技能/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提供的培训,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的培训不计入加班时间。 (五)、规章制度: 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规章制度(见《员工手册》);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2、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如有违反,甲方有权依据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作出相应处罚(包括罚款、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要求赔偿。 4、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及甲方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公司规定履行交接义务的,或者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不辞而别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补偿中予以扣除,工资、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6、乙方正常离职的,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未按甲方规定办妥离职手续; (2)拒不办理离职手续的; (3)因无法联络致使甲方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乙方的。 (六)、送达条款: 1、甲乙双方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对方均应配合签收,否则发送方以可确认收悉的方式,邮寄至劳动合同首部载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现住址或户籍地址,邮件一旦发出,即视为送达。 2、乙方被证实确实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应在处分通知上签名确认,拒绝承认犯错的,可由人事部门主管会同其上级、同事证明人签字,处分仍然生效,处分通知并将在甲方公告栏公告,乙方认可上述方式的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如果有需要补充是移的时候是可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内容只要是合法的,并且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填写的,那么都是属于有效的补充协议,是双方需要执行的。急~ 公司签的培训协议怎么样才算有效?在线等!合法,虽然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可以证明有培训费,劳动者辞职的应该赔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里所说的培训是指“专项培训”,主要是用于提高职工某项技能的专业类型培训,不能是上岗培训。实践中很多单位拿新员工的入职上岗培训作为专项培训,是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培训费,在劳动法里有明确的规定,经过公司的培训,就必须在公司服务多少年的,不然提前提出辞职,那么要赔偿培训费的。至于培训费过高的,那么可以拿着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培训费赔偿问题处理方法: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参加公司培训后协议三年不让离职我自离啦会找我吗?公司与你签订的这种培训协议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参加公司培训,签订了三年内不离职的协议。这个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是,并不是说你在三年内不准离职。只要按协议约定交纳违约金或者培训费,你还是一样可以离职的。如果公司提出过份的要求,或者协议里有明显不公平的条款,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院去咨询了解。那两个部门都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并且是不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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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生高三去外面的机构补习文化课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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