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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当地教育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政策,各个地方不同,可以到当地市教育局的网站详细了解一下。把深圳的政策发给你做个参考。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内容在深圳筹设、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
参考当地教育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政策,各个地方不同,可以到当地市教育局的网站详细了解一下。把深圳的政策发给你做个参考。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一、行政许可内容在深圳筹设、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中心、培训学校、培训学院等)。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39号公布)第十一条。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四、行政许可条件(一)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我市教育发展规划和我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及安全规定。依据:《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2006年10月27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9号)第九条。(二)培训机构名称符合以下规定:1教育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域名称+字号+培训中心(学校、学院等)。2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的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含县)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3教育机构名称前应冠以教育机构审批机关所属行政区划名称或地名。名称前冠以市辖区的名称或地名时,应当与所在市的行政区划名称连用。4一般不使用和恢复解放前的旧校名,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应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5筹设培训机构需在校名后冠以“(筹设)”字样。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职〔2001〕60号附件1)第十二条。(三)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教育的领导班子。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负责人必须由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担任。培训学院配备具有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的专职院长和副院长。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2001〕60号附件3)第三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粤教职〔2002〕2号)第五条。(四)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能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培训学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于20人;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培训学院高级职称的不低于20%,培训学院每个专业至少配备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人,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四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六条。(五)有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校舍。培训中心教学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培训学院有独立校园,其占地面积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教学、行政及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000平方米。租赁校园、校舍的,培训中心与培训学校租赁期不少于3年;培训学院不少于10年。培训机构的场地用途不能为厂房或住宅,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楼层不高于5层,培训对象全为小学生的不高于4层。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五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八条;《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计标[1986]2618号)第521条》。(六)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设施、设备。培训中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培训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100万元,适用图书不少于1万册。培训学院与培训学校有满足体育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和体育器材。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五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八条。(七)有可靠的基本建设投资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培训中心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培训学院流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培训学院的开办资金应不少于300万元,举办者必须在审批机关监督下向所办培训学院足额划拨开办资金。以货币出资的,须先将出资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学院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在受理时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货币出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以实物出资的,在受理前须依法评估作价,提供财物清单;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在受理前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出资额不得超过开办资金总额的20% 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七条;《广东省专修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第九条。(八)教育培训机构的分教点,按不低于培训中心设置标准设置。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八条。(九)有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要有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主任。依据:《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第六条;《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五、申请材料(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举办者印章)(一)筹设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筹设申请表》(原件1份);2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办学范围、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3举办者的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5银行存款证明(原件1份);6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协议须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二)完成筹设后申请设立需提供下列材料: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3份);2筹设批准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筹设情况报告(原件1份);4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5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1份);6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7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9校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10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11财会人员资格、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三)直接申请设立需提供下列材料: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3份);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1份); 3举办者的法人证书、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5银行存款证明(原件1份);6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7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8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9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原件1份);10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11教师资格、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12财会人员资格、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六、申请表格《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筹设申请表》(附表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附表2),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教育局办事窗口免费领取,或在深圳教育网站免费下载)。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市教育局受理培训学院、跨区域办学的培训机构、市行业协会举办的培训机构的筹设及设立申请;其他培训机构由办学所在区域的各区教育局受理:非跨区域办学的培训机构的筹设及设立申请由所在区教育局受理。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九、行政许可程序(一)筹设面向社会招生的教育培训机构1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2审批人员初审;3处(科)领导复审;4符合条件的,局领导签发筹设批准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二)设立面向社会招生的教育培训机构1申请。申办者向审批机关领取或从网上下载《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有关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2受理。申办者向窗口报送申办材料,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受理;3初审。审批人员初审、拟报初审意见;4评议。审批机关按照《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设置评议暂行规定》(粤教职[2002]2号),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评估,作出评议意见;5审批。审批机关根据设置标准、评议意见及本地教育发展计划,于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置的决定,并通知申办者;6发证。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对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7公告。经审批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定期发布正式文告,刊登在公开发行的、发行范围覆盖同级政府所辖行政区的报刊上。十、行政许可时限(一)申请筹设教育培训机构的许可时限为30日;(二)申请设立教育培训机构的许可时限为3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十六条。十一、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一)筹设批准文件,有效期3年;(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和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通知》(粤教规函〔2009〕36号)。十二、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取得筹设批准文件后,方可开展筹设活动;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办学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八条。十三、行政许可收费无。十四、行政许可年检或年审每年年检一次。依据:《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附表:1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筹设申请表 2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艺术生文化课培训学校哪个好长沙美术特长培训 兴趣美术培训 长沙高考美术培训 美术特长培训有个在儿童时期学过绘画的人觉得,学画对一个人的思维发展很有好处,比如,绘画要求整体观察,他从小写作文就从中得到启发,不管多短的文章,都能写完整。据长沙红黄蓝当代美术教育中心的少儿美术培训班的老师介绍,根据一些儿童成长的实例,形象思维能力在儿童发展中是很重要的,同时,基础美术教育对儿童来说,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人才发展中的一项必修科目。具体说来,从小学绘画有以下好处:⑴发展儿童感知能力。据长沙画室的老师介绍,画画主要通过视觉和触觉感受进行,感觉是人发展认识的前提,儿童的认知能力大多依靠形象思维获得。因此,发展感官,促进智力发展是画画不可替代的优势。⑵培养丰富的情感。情感是学习的动力,画画有利于儿童情感宣泄,使身心发展得到平衡。同时,美育又能陶冶情操,使儿童情感境界得到升华。艺术能使人充实和完美。⑶培养创造意识。长沙画室的老师表示,创新意识和能力是未来社会的人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心理品质,画画通过创作来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丰富的联想与想象力,周密的思考与计划能力,独特、流畅与变通能力。⑷发展思维能力。儿童通过观察进行的视觉思维,是儿童早期的思维活动,他们通过创造视觉符号表现认识,发展智慧,提高形象思维能力,促进逻辑思维发展。长沙画室的老师认为,艺术活动可以激发多种感知和思维方式。⑸促进个性发展。没有个性就没有真正的艺术创造。美术创造活动体现个体的自身价值,培养自尊、自律、合作动机和自我激励的品质,培养自主意识和主动精神。⑹提高运用媒材、技术进行实践活动的能力。画画以动手操作为特征,新的媒材、技术不仅容易引起兴趣,而且可以培养探索学习的习惯和尝试解决问题的新的可能和途径。⑺培养丰厚的文化修养。少儿美术培训的老师表示,通过欣赏活动开拓文化视野,了解人类丰富的文化遗产和文化发展,了解艺术与生产、生活的关系,学习分析、综合和评价的思维技能,提高审美感受力和判断力。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是教育的最终目的。画画是一种综合性教育,它通过感性与理性,动脑与动手、艺术和科技、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等方方面面,在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长沙美术特长培训 兴趣美术培训 长沙高考美术培训 美术特长培训学校名称:长沙黄红蓝当代美术教育中心学校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312号(如家酒店旁)2019年湘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招生方案艺术生文化课培训学校哪个好介绍如下:比较好的文化课辅导学校有:石家庄弘远教育、石家庄阳光学校北京中新华楚艺术生素质教育中心、北京光华艺考生文化艺术培训中心、青岛朝晨教育、青岛书之香教育、万星学校、长沙爱华高考补习学校。扩展知识:艺术特长生是指在艺术的某个领域(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书法、绘画等)有比较突出才能的考生。类别:分为中学艺术特长生和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招生学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该校招生章程编制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艺术特长测试科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录取办法等并向社会公布。艺术特长生已成为一个招生热点,它的招生对象是具备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考生要想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首先要参加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统一测试通常为各省联考),省联考成绩将作为高校录取艺术特长生的主要依据。该测试一般从10月底开始报名,12月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分为声乐、器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考生可以选择其中一项参加。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同时拿到的证书也分为A证、B证与C证。考生参加艺术特长生统测合格后,一般还要参加招收艺术特长生高校组织的测试,简称校考。招生高校一般会单独或联合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也有的高校认可其他高校的测试成绩。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同高校签订协议,在高考时享受相应优惠。这样考生才算获得了艺术特长生资格。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也要参加统一高考,其报名、填志愿与其他考生同步进行。艺术特长生同高校签订协议后,一般要选择该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湖南长沙最好的叛逆学校湖南长沙最好的叛逆学校简介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实现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招生改革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全市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招生原则 普职协调,公平均衡,公开公正。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利文 副组长:彭奋强、伍国强、齐湘雄、曾艳玲、房高 成员:谢忠平、黄文杰、黄大勇、赵学勤、旷裕民、刘君、李建军、周新湘、向帆、谭先玉、陈自安、朱达、廖德鸿、江艳松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我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谢忠平同志兼任。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设我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文杰同志兼任。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特长生计划。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特长生计划可放宽至15%)。 2、指标生计划。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相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市区5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湘潭市一中、湘潭市二中、湘潭市三中、湘钢一中和湘机中学)指标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分别制定本区域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指标生招生实施方案,按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下达指标生计划分配给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指标生不得跨区域招收。当分配到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不足1人时,也必须下达1个指标。 3、直升生计划。为积极推进初高中教育衔接协同发展,实施直升生招生办法。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招收对应初中学校毕业生总数10%的学生作为直升生。 4、自主招生计划。为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招生模式的多元化,设置自主招生计划。 (1)根据“全国百强学校”湘潭县一中在市外的办学影响,湘潭县一中招收没有参加湘潭中考的市外学生55人。由湘潭县教育局指导湘潭县一中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湘潭县一中组织实施。 (2)根据湘潭市十八中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湘潭市十八中招收没有参加湘潭中考的学生50人。由市教育局指导湘潭市十八中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湘潭市十八中组织实施。 (3)根据湖南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湘乡市二中部分班级开设日语的实际情况,湘乡市二中初中日语班志愿升入湘乡市二中开设英语的高中班和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参加全市中考英语统一考试,填报升学志愿,参与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志愿升入湘乡市二中高中部日语班学习的学生参加中考日语考试(日语考试由湘乡市教育局命题、组考、评卷),填报湘乡市二中日语升学志愿,按一定比例升入湘乡市二中高中部日语班学习。由湘乡市教育局制定日语班招生实施办法,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湘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志愿填报 1、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分为直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和常规录取志愿四类。 (1)直升生志愿。凡被预录的直升生只能填报被预录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不得再填报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不能参与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2)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只有具有升学资格且在同一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才可参与指标生志愿填报。往届生、中途转回学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潭报名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志愿填报。经初中学校公示上报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均可选择一所规定区域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指标生志愿,若不按规定区域填报指标生志愿,则指标生志愿作废。市城区初中学校考生可选择市城区任意一所市直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填报指标生志愿。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的考生分别可从本县(市)所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为指标生志愿。愿意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常规录取志愿栏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填报。若指标生志愿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一”不一致,该生指标生志愿作废。 (3)特长生志愿。特长生志愿栏设一个志愿。报考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将相应学校作为“志愿一”填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特长生一经录取,不再参与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 (4)常规录取志愿。常规录取志愿设两个平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市示范普通高中志愿、两个平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 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不愿意就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愿意升入一般普通高中的考生也可以不填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 2、填报志愿要求 (1)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承诺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协议。严禁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凡因学校违规行为侵害学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2)我局统一编印《湘潭市高中学校报考指南》,免费发放到全市初中毕业生。 (3)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报考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办学性质(公办、民办)、办学类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情况以及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根据自身条件慎重填报志愿,不盲目填报。凡因志愿填报不合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的志愿一经填报,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修改。 (5)考生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室里按志愿卡上要求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8日下午4:30至5:00之间。未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而造成志愿失效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入学资格。填涂好的志愿卡由监考老师分考室整理、装袋,密封后随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答题卷一同上交到答题卷扫描点。 (三)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四项: (1)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2)艺术中考成绩等第。初中毕业生艺术考试成绩用A、B、C、D四个等第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执行艺术中考成绩等第非“D”等即入的原则。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原始分。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以及八年级时已考的生物和地理共10科。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卷面分各120分,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生物、地理卷面分各100分,体育考试50分,总计1010分。 (4)优惠加分。考生按优惠加分政策在升学时可享受优惠加分。 初中毕业生优惠加分项目及审批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下表: 加分项目审批依据加分值 烈士子女县级民政部门证明材料20分 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和台湾省籍考生县级外事侨务部门证明材料10分 散居少数民族子女县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证明材料5分优惠加分取最高的一项计入录取档案总分,不能累加。优惠加分以有效证件为依据,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报我局基教科审定。 (5)考生升学志愿。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重要的录取依据,志愿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凡不填报或填写错误均视为无效志愿,不参与划线录取。 2、录取方式 (1)生成录取数据库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和艺术中考成绩等第“非D即入”的原则,将考生中考成绩和优惠加分相加后排序。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105%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成新生录取数据库。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在新生录取数据库中录取新生。特长生、直升生、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按照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2)投档原则 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3)录取顺序 按照直升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和常规招生录取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 直升生录取。直升生为提前批录取。直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指标生录取。指标生根据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指标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若不符合要求,则按志愿与其他生一起参加统一招生志愿录取。 特长生录取。各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术科组考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特长生报名和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招生学校在公平公正地组织特长生专业测试后,按1:15的比例确定特长生专业测试上线名单,并将名单于5月26日前上交我局基础教育科。逾期未交名单的学校,视为放弃该校的特长生录取指标。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在专业测试上线名单中按录取档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长生。特长生未录满的计划并入统一招生录取计划。 常规招生录取。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顺序录取,都按平行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先按考生录取档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志愿,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符合录取条件,即录取到该学校。当遇到多名学生同分时,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①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②按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先后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直至找出优先者。 补录。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未录满的学校进行补录工作。补录只录取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 3、录取和注册时间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必须在市、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间工作任务 7月3日公布全市中考考生成绩、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全市普通高中上线学生名单 7月4日全市高中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电话通知上线学生 7月6日高中新生到招生学校报名确认 7月11日县(市)高中学校到县(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2日市直高中、韶山学校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3日湘乡市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7月14日湘潭县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新生注册 8月22日普通高中新生补录 8月24日各单位到市教育局办理高中补录新生注册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 各职业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可容纳规模情况和近三年招生情况,科学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依据全市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统筹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各职业学校各专业均必须完成规定的招生计划,但实际招生人数不得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的5%。 (三)招生宣传 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在《湘潭日报》公示,在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管理平台上介绍各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各专业的建设情况。全市各初中学校,对具有招生资质的单位入校宣传应予以配合、支持。 (四)填报志愿 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统一填报志愿,中职和普高志愿填报同时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学校、一般职业学校三类,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在三类学校中各填报1个志愿。 (五)统一录取 在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扫描读取中职志愿卡,严格按志愿录取。系统录取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可登录招生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已录取的考生统一在7月11-15日,到所录取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确认。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 (六)统一注册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六个“严禁”。各校在规定时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填报学生注册信息。 (七)合理调剂 学生志愿信息轮空未录取的,7月20日到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填报征集志愿。录取后需变更学校或专业的,需学生申请,已预录学校同意,科室审核后,由其申报的学校补录。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村组、街道、路段、门牌号等,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要在招生学校、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村组、街道和媒体公布。 (二)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商品房“去库存”有关要求,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明到拟就读学校登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8月15日前将辖区内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入学。 1、小学新生入学。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入学依据。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城市区小学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入学政策,县(市)区农村小学入学政策年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民办初中新生入学。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教育行政部门按招生计划对民办学校下达注册学籍号,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民办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籍号进行招生。违规招生、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注册学籍。民办初中学校应优先接收本地生源和有意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在潭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志愿升入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在民办学校网站提交报名申请表或到学校报名,每个学生报1所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为5月20日至6月10日。民办初中学校以查阅学生成长记录等方式公平确定录取对象。录取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4日前将录取名册报送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局基础教育科。 3、公办初中新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公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招生,具体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公办初中新生入学需审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户口本住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即房产证)为入学依据。外地回湘潭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服务范围公示时间为5月上旬。公办初中新生报名摸底时间为6月20日至30日,新生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开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市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全国学籍信息证明(未就读学生除外)等相关资料,由住所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 5、免学、缓学学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免学、缓学。重度残疾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少年入学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特殊学生入学。本市范围内的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可申请到市、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全市范围内的聋生、盲生和市区、韶山市范围内的智障学生,湘潭县、湘乡市的特殊教育学校分别招收辖区内的智障学生。对于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行为较为异常的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可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八、普通高中直升生招生办法 (一)直升生资格 享受直升生资格的学生为:具有升学资格且在完全高中初中部或教育集团初中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中途转回学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潭报名考生不享受直升生待遇。 (二)直升生计划 完全中学高中部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所招直升生的计划数为对应初中学校就读三年且在籍应届九年级学生人数的10%。 (三)推荐录取程序 1、方案申报 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于5月10日前制定招收直升生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送对应初中学校实施。 2、宣传发动 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3日前召开九年级学生及家长会,宣讲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及具体方案,公布本校的直升生指标人数,宣传有关政策。 3、综合测评 各有关初中学校根据对应的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收直升生实施方案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根据学生自愿报名的情况以及初中毕业生三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于5月20日前按照本校的直升生计划人数1:12的比例择优向对应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推荐直升的学生名单。直升生必须是初中学校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最优秀的学生。完全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根据对应初中学校推荐学生的综合考评结果,于5月24日前确定直升生预录名单,并将预录名单反馈到对应初中学校。 4、张榜公示 有关初中学校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直升生的预录名单。公示时间为5月25日—27日三天。 5、志愿填报 各初中学校于5月30日向已预录为直升生的学生下发《直升生填报表》及《直升生承诺书》,学生及家长填写后,初中学校整理好材料后于6月3日送对应普通高中招生学校。 6、汇总上报 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于6月6日将拟定招收的直升生花名册汇总名单、《直升生填报表》和《直升生承诺书》报县(市)教育局审核。6月8日,县(市)教育局将有关资料汇总上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市直学校直接报送我局基础教育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7、审核录取 直升生提前录取。我局审定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招收的直升生预录名单后,于6月10日向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公布对口直升生预录名单。 已被预录的直升生仍然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被预录的直升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能正式录取。凡被预录的直升生不得再填报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也不能参与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四)注意事项 1、直升生的推荐录取工作是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社会特别关注。各相关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我局基础教育科上报本校对口直升生招生方案,不得提前进行直升生的宣传发动和推荐录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于5月6日前将直升生招生计划表上交我局基础教育科。 3、各完全中学和教育集团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直升生招生范围,突破直升生招生指标。必须充分尊重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直升本校,更不得以许诺优惠条件跟学生或家长签订其它协议。 4、学生和家长填写《直升生填报表》和《直升生承诺书》上交学校确定后,不得再作更改。 九、招生要求 1、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及相关附件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开展招生工作,杜绝一切违纪违规行为。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确保计划完成,不得随意变更。任何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更不得擅自突破计划。 3、认真做好宣传引导。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努力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中小学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切实加强招生督查 成立湘潭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督导科牵头,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5、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为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按照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潭教发〔2016〕17号)从严查处。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随意修改);湘潭市第十七中学的学校概况1、湘潭县青少年专门教育学校是在2019年12月经湘潭县人民政府批示同意、由县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现场考察审核,由湘潭县教育局审批办理的一所民办专门教育(工读)学校。是一所为矫治不良未成年人开展的九年制学历教育和心理教育、素质教育、法制教育、武术培训、军训扩展等活动的学校。2、学校团队***——易勇华校长,具有多年办学经验。2015年,由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文体广新局联合授权为“湘潭市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湘潭市体育局批准备案的“湘潭市武术搏击人才基地”;河南卫视武林风组委会指定的“武林风搏击考察基地”,是一所集散打、跆拳道、拳击、武术、泰拳、太极拳武术于一体的大型体育竞技培训中心。3、学校被中国社会心理协会授予“心理疏导教育模范学校。”4、湘潭县青少年专门教育学校常年面向全国招收20岁以下的问题青少年(体现为:与父母、老师存在沟通困难、性格孤僻、自卑、自闭、极度厌学、沉迷网络游戏、早恋、出走、打架斗殴、打骂或顶撞父母、抽烟、喝酒等不良嗜好)。学校接受学生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教育。采用军事化管理从严要求学生。让学生转化后跟班文化学习及专业武术散打培训。5、湘潭县青少年专门教育学校坚持把韶山纪念馆、乌石彭德怀纪念馆、宁乡刘少奇纪念馆作为德育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参观学习,缅怀伟人的丰功伟绩。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写活动收获体会,对获奖作品给予表彰奖励。学校组织征文比赛及音、体、美素质特长系列比赛活动,对获奖学生及时颁奖。6、湘潭县青少年专门教育学校还对特困学生给予帮扶、减免学费。有不少的学生来校后转变快,成为了“文武”双全的优秀人才。学校自创办以来,培养了多名优秀学生,有的成为了优秀武术教练,有的到部队成为了首长的警卫员,转为志愿兵。有的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有的成为了企业老板(董事长)的司机兼保镖。月薪达20000元之多。更有不少的武术选手参加省级国内外武术比赛获得冠军。我们正在做着感化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会的功德无量的事业。7、学校所取得的成绩,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社会的赞誉,家长的好评。艺考播音主持哪有培训学校 湘潭市第十七中学(原湘潭县三中)是一所具有53年办学历史的市直高级中学,地处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现有30个教学班,教职工116人,学生1800余人。学校距湘潭市区15公里,与湘潭师范学校隔路对峙,东有都市之繁华,北有毛泽东之遗风,南有彭总故居,人文气息浓厚,是莘莘学子扬帆起航的理想场所。学校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前有320国道纵横南北,后有湘黔铁路贯穿东西,市内公交车直达学校,往返于湘潭市、湘乡市、韶山市的公共汽车均途经学校门口,康庄大道,任你驰骋,并延伸到你的大学乐园。 学校实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的管理模式,坚持“和谐、稳定、高效”的办学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十七中师生共同演绎的主题;让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健体、学会生存是我校的育人目标;“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是我校的办学宗旨;“打造艺术品牌,创建学校特色”是我们锲而不舍的追求。半个世纪,一座丰碑,长达53年的办学经历,赋予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凯歌高奏,音体美特长教育奇葩绽放,教育科研、学科竞赛捷报频传。以人为本、科学民主的管理已成为学校发展的“效力倍增器”,学校进入了健康持续发展的“快车道”。 学校拥有一支“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教师队伍,经多年打造,已砺练成专业知识精深、师德品位高、能力多方位的优秀教师队伍。学校共有教职工116人,其中,中高级教师70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市县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35人,市县级优秀班主任30人。“苦练内功、外树形象、严抓三风、狠抓质量、求真务实、立足发展”是全体教师的真实写照,全体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凭着“励志笃学,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把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自己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成就了学校“低进高出,高进优出”的升学格局,并以这一优势闻名全市。 斗转星移,时光流逝。五十多年来,在薪火相传的坚守与追求中,描绘了一幅学校发展的灿烂辉煌的历史画卷,培育了一届又一届的优秀毕业生,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学校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10年11月,学校成功创建为“湘潭市两型示范学校”,同期,因行政区域调整,学校正式划入湘潭市区,成为湘潭市教育局直管单位,为学校带来了全新的发展契机。韶山火车站到长沙人武学院培训中心有多远艺考播音主持的培训学校有:松果播音艺考培训、天下文化艺考培训、摩登璀璨主持人培训等。一、松果播音艺考培训。1、成立于2008年,专注于媒体艺术教育培训领域。2、目前有两个主要业务方向媒体艺术高考应试教育培训(线上线下)、艺术家实习生艺术能力培训(线下)。3、公司北京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田影视产业园,校舍面积4500m。4、是集教学、实践、艺人培训、学生公寓、独立餐厅为一体的教育综合体,最多可同时容纳260名学生。二、天下文化艺考培训。1、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严字当头的教育理念,以世界负责任的艺考培训机构为己任,贯彻至善至美,自由绽放的校训。2、以培养艺术人才为目标,倡导美育,开拓知识,立足浙江辐射全国,产学研结合,走出独特的艺术教育之路。三、摩登璀璨主持人培训。1、位于国际大都市深圳。是一家集培训和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传播机构。2、它是由具有丰富播音主持经验、电视主持和庆典主持策划实践经验的文化人士组成的。3、致力于培养优秀主持人,规划创新庆典行业领域,将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4、通过体验式教学,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体验平台和参与社会实践的舞台。驾车路线:全程约798公里起点:韶山站1湘潭市内驾车方案1) 从起点向东北方向出发,沿车站路行驶10米,调头进入车站路2) 沿车站路行驶220米,左转进入英雄路3) 沿英雄路行驶810米,左转进入天鹅路4) 沿天鹅路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韶山大道5) 沿韶山大道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韶山高速公路6) 沿韶山高速公路行驶80米,直行进入韶山高速公路7) 沿韶山高速公路行驶140米,朝长沙/娄底/S50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8) 沿匝道行驶10公里,直行进入韶山支线9) 沿韶山支线行驶143公里,朝长沙/花明楼/S50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2沿匝道行驶840米,直行进入长韶娄高速公路3沿长韶娄高速公路行驶315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4沿匝道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长潭西线高速公路5长沙市内驾车方案1) 沿长潭西线高速公路行驶19公里,直行进入长潭西线高速公路2) 沿长潭西线高速公路行驶20米,直行进入云栖路3) 沿云栖路行驶37公里,直行进入南二环4) 沿南二环行驶89公里,过树木岭立交桥,直行进入东二环5) 沿东二环行驶29公里,稍向右转进入杨家山立交桥6) 沿杨家山立交桥行驶290米,过杨家山立交桥,右转进入人民中路7) 沿人民中路行驶10米,过杨家山立交桥,直行进入人民东路8) 沿人民东路行驶53公里,过右侧的茅坪约190米后,左转进入望龙路9) 沿望龙路行驶10公里,右转进入远大二路10) 沿远大二路行驶12公里,调头进入远大二路11) 沿远大二路行驶75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终点:湖南人武学院培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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