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gonglue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middle/58507.html
单位出钱培训员工考证书,员工辞职了,证书归属权应以证书内容中赋予的个人或单位为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分...
单位出钱培训员工考证书,员工辞职了,证书归属权应以证书内容中赋予的个人或单位为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随人走,用人单位无权扣留,但用人单位出资如与劳动者约定有服务期,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用人单位可以拿出资考证费除约定服务期月在乘以劳动者已提供服务期月剩下差额可以让劳动者补足。如果双方有服务期协议的,员工需要履行约定,违约需要支付公司的培训费用。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一般而言,如果公司出钱的培训属于个人技术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等国家、省市相关机构颁发的正式认证性资质证件,该员工在没有违背与公司签订的入职或用工合同,比如合同期满,公司没有权力阻止离职员工带走有争议的证件。如果提前终止合同,而且责任放在员工一边,公司有权向该离职员工要求偿还培训费用,但不能扣留有争议的证书证件。因为证书具有人身依附性,有识别人的身份信息即专业能力的功能,并且只能本人使用,所以单位不得扣押。没有书面协议,那么公司更不能扣押证书,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也可以到办证部门申请挂失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公司提供培训并取得了证书,辞职后证书能拿回来吗?要是不给,有什么办法要回来吗?1、参加培训是出于你个人意愿还是公司有组织的培训?2、参加培训的费用是公司出的,还是你自己出的?包括你参加培训期间,公司是否给与了你有薪假期(非年假的)和其他补贴。3、与公司有没有约定,培训后的证书是属于个人还是公司?如果是个人意愿,自费,公司没有给过任何经济支援,且与公司没有培训协议,证书毫无疑问是属于你的,辞职应当拿回,公司无理由扣押。公司组织培训的护工证有权扣留不发吗原则上讲,如果公司提供金额较大的培训是要签订培训合同的,如果签订了合同,则要按合同进行违约赔偿,如果没有签订,公司是没理由不返还证书的,但有些公司会那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要挟,这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想要可以尝试软的方法,到你们人事部门通通关系花点小钱,硬来会搞僵的,而且这种事情得不到法律保护 你要是给了培训费,原则上是可以要回证书,因为等于是你自己花钱去培训,但实际操作要看你公司的具体情况,跟你工作的实际情况,如果你公司认为你岗位重要不肯放人,那他还是会找个理由不给,或者干脆不同意你辞职建议你还是找证书的管理人员或人事主管聊聊,搞搞私人感情,效果会很好的,毕竟你要是走了他们留下那张证书就是个废纸公司内部办的上岗证有法律效力吗单位不得扣押员工任何证件,如果是在职员工,根据岗位要求,员工需要出示相关证件作为上岗资格的证据,但是单位不得扣押员工证件。如果是单位培训获得的证件,可签订培训协议,但是不得扣押员工证件。单位扣押员工证件,员工可以向劳动性质部门投诉要求单位退还。公司派出培训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个人吗?求解答有的。 持证上岗制度是关系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的开发是当今我们国家的第一“要务”。开发人力资源的目标是满足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岗位要求。持证上岗制度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的重要措施,在企业发展中同样具有重要作用。 持证上岗是指岗位由符合岗位规范、取得岗位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来承担岗位工作。 岗位规范主要有六个要素: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实际专业技能;工作经历;身体素质。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岗位不同,制定出相应岗位规范,选拔和培养符合要求的人员,颁发证书后上岗。经过多年来的企业实践证明,持证上岗制度是企业实施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保证。 自从“九五”以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按照《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职业教育法》和《企业职工培训规定》关于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任何证件,虽然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但是,由此取得的资格证书属于对被培训者个人能力的一种评价,不属于单位,劳动者只要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用人单位就不得限制劳动者的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如果违反约定,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用人单位仍不得限制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权利,所以,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处理。
在相关规定中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每次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几个月
上一篇
12-04
专升本平时必须要去学校上课吗?
下一篇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