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签了一份培训协议,签培训协议的时候还交了500块钱培训费

培训费不合理,想想吧,培训你交了钱,走的时候还要给他赔偿损失?有道理吗?  培训的目的是为了给他工作,即使是到外面去培训,自己出钱也不用给他赔钱,干两年什么的,企业在骗你,这样的企业比血汗工厂还凶恶。  上网去找找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
培训费不合理,想想吧,培训你交了钱,走的时候还要给他赔偿损失?有道理吗?  培训的目的是为了给他工作,即使是到外面去培训,自己出钱也不用给他赔钱,干两年什么的,企业在骗你,这样的企业比血汗工厂还凶恶。  上网去找找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一看你就知道了,不明白可以再问。  没有签合同是企业不对,你可以告他,让他给你赔钱  1、不签劳动合同,自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的赔偿(82、85等条),  2、不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齐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当然你也需要承担个人部分,  3、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按一年一个月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已经符合了可以要求赔偿,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你需要证明的就是你和公司存在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时间 (工资条、打卡记录复印也行,工作证复印也行等等),另外你的培训协议要保存好,不过政府复印件也认的。  另外现在劳动局申请仲裁,不要钱,你只要去填个表就行了。  我国劳动部对培训的认定是“职工在职期间(含转岗)的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在各类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工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和各种职业技术训练班、进修班的培训及与其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用等”。江苏省劳动和社会厅对“培训”的认定标准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指有货币支付凭证的情况)对劳动者进行的培训”。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培训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形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事先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我国法律所规定或承认的“培训”,是指真实发生的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现在我国有些用人单位根本没有对员工进行过培训,也要员工赔偿培训费,也设立服务期限和违约金,这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譬如本案当中的韩国在华投资企业。  培训费赔偿的几点法律意见:  劳动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经常会因为培训费用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目前,确有某些企业存在一些不够规范和不尽合理的做法。有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定,只要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原单位,不论单位是否出资培训过,均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培训费;有的企业在解除合同时,不顾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时间长短,对其出资培训过的职工一律要求全额赔偿等等。  对培训费赔偿等问题,提供以下几点法律意见:  1、如果企业确实对职工出资培训,并能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这是前提条件。  2、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才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3、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除非职工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在试用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在合同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4、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5、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际服务期限应参照《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政策牲问题的复函》(1994年10月劳动部办公厅发,劳办发[1994]第322号)规定予以相抵;服务期限和相抵方法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公司组织培训前签订协议,培训完后必须工作满两年,否则就要支付近一万元的培训费用,这是否合理。培训协议违约金合法吗培训协议违约金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案例分析假设小明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为小明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小明必须至少服务两年,如果提前离开,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小明在服务期满前离开公司,那么他需要按照协议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因为公司为小明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因此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这个约定是合法的。三、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因此,培训协议违约金是合法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那么这是不合法的。综上所述:培训协议违约金是合法的,但前提是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且双方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而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那么这是不合法的。我通过了海辉公司面试,说是要在北京培训,收6000元的培训费用,培训4个月,培训完签协议,这合理吗?需要明确的是,公司是否为培训支付了这样价位的培训费,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就属于无效约定。如果有,则应该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来计算,公司应证明培训费的金额。你的情况,建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要求:1、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加班费;3、结清工资。入职时同公司签订协议,未做够一年要扣400元培训费,合理吗首先自己要对合理有个认识。我查了下海辉是软件公司。幸好我在软件行业混过,也经历过几家公司,所以对收培训费有个概念。软件培训相对来说是比较贵的,既然让你参加培训说明你是一个可能刚毕业的学生,或者经验相对不足的开发人员。这还要看你培训的是那种技术,erp开发 java ,oracle数据库 都是比较贵的,如果6000能培训4个月,出来提供职位还是比较靠谱的。但是合同一定要写清楚,你要关注合同的细节问题。如果合同中写明,培训4个月后,技术达到公司要求才会和你签合同,这里就有猫腻了。我看了你的描述,是先交钱培训,然后培训完了才签协议。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招生。这种手法很常见,此处就要看你个人的意愿了,你是想学这么技术,然后找到一个好的工作,还是单纯的想拿钱买一份工作。6000块钱是买不来软件工程师的工作的。你需要自己去考量6000块学这4个月的知识,在社会培训中是不是一个合理的价格。如果是相对比较低,而且能学到你想学的东西的,那可以去试试。如果你就是想买工作,那机会渺茫,看个人学习能力了。学的好可以签,学的不好就没戏了。自己对自己下个判断吧。我逻辑有点混乱,刚睡起来,脑子不好,见谅,但是大概意思说清楚了。劳动法中有规定单位培训应该收取相应费用吗?1,首先要明白如果你作为上岗前最基本而且必须的培训,如企业文化培训,制度培训,基本操作培训,那么不管是否有合同约束,你是不需要承担此费用的;2,如果专项培训是企业所进行的核心技术培训,高层核心管理特殊培训,出国进行专项技术技能管理培训等,而且公司在劳动合同或培训合同或培训制度中有约定的,同时还约定受训者在企业的服务期限,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印的责任如培训违约金等;3,如果受训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未遵守培训和约,受训者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最高数额不可以超过用人单位所提供的金额,而且支付的那部分就是受训者在用人单位尚未履行服务期那个时段的比例进行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是不需要承担培训费用的,所以培训费用在服务期和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中进行分摊,受训者只承担尚未履行的服务期的那部分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培训问题作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在劳动合同中予以约定,明确有关培训事宜及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企业与职工也可以签订专项培训合同,对某项具体培训项目的有关问题(包括违约赔偿责任)做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和培训合同的这些约定,是处理有关培训争议的重要依据,但约定规定劳动者违约时应负担的培训费用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因费用问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一般而言,只有职工单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其赔偿已出资的培训费。除非职工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有权要求其赔偿有关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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