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培训合同合法吗?

公司只要做到,与员工签订的内部合同(或协议)没违法之处就行了。你既然在这上签了字,就得遵守。你即便现在才觉得不满,告到法庭它也不会输。至于培训内容“专业性”问题就无关紧要了,你无可指摘——因为双方没事先明确约定过。教你如何做人做事都是一种培...
公司只要做到,与员工签订的内部合同(或协议)没违法之处就行了。你既然在这上签了字,就得遵守。你即便现在才觉得不满,告到法庭它也不会输。至于培训内容“专业性”问题就无关紧要了,你无可指摘——因为双方没事先明确约定过。教你如何做人做事都是一种培训。例如公司要求你要每天早到公司,负责泡开水、扫地擦桌子,那也可以算是培训的内容之一呀!公司说是培训,只签定了一份合同,而且只有公司有一份,我没有合同,这样的合同合法么?很多人在签订培训合同的时候,容易入坑,如果不事先了解清楚,很容易被骗,当我们在签订培训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内容,不要轻易签署,更不要听对方瞎忽悠。一、培训合同上必须要写清楚培训的课程名称、课时数量、课程时间,写得越详细越好,还有培训机构师资的资质,培训费用,培训履行的地点和方式等。每一个项目都要写清楚,不能模拟两可,更不能写待定这样的字眼。二、培训合同上必须写清楚,当我们因为某些事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参加培训的时候,如何解除培训合同,对双方有没有什么影响,怎么处理解除合同等。三、培训合同上要写清楚,如果培训期间请假,怎么处理,扣不扣课时,扣不扣费用,能不能再补课时,或者有没有违约金等。当培训老师请假的时候,又是怎么处理,培训课时会不会顺延等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在培训合同上写清楚。三、双方要约定好违约责任,比如,有的公司在培训合同上会约定,新入职的员工会参加培训,公司在培训期间为你花费的培训费用,要求你必须要工作满多少年以后,才可以走,否则,你要把未履行的服务年限的培训费赔偿给公司。四、关于培训服务期限,你一定不要听公司瞎说和瞎忽悠,培训合同的培训服务期可以约定,但是,新员工入职的培训不属于培训服务期的范畴,培训结束后,如果你觉得公司不合适你,是可以随时走得,而且不需要给公司赔钱的。五、如果真的需要解决双方的争议,培训合同上是否写了如何解决矛盾等,是协商、仲裁还是法院。与公司签定一年培训合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共同约定,无论什么合同,你都应该有一份。但是很多时候专项的培训合同有时候员工个人都没有,因为主要是约束员工的。只要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培训服务,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你要求,公司应该给你一份,还有看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急~ 公司签的培训协议怎么样才算有效?在线等!一、首先要看你们在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那么你如果辞职则属于违约,要赔偿违约金,不过前提是公司对你进行了实质性的培训(公司会保留相关的记录的,这部分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二、关于你要赔多少违约金则要看公司在培训你时所花费的时间和金钱,比如公司对你进行了一年的培训共花费1200元,又约定你必须在公司服务一年,那么这1200元分摊在一年中,每个月是100元。你为公司服务不到一年就辞职了,那么1200-(你上班月数100)就是你要赔偿的违约金。三、如果你的工资过低,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现在几乎每个省都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也就是说员工工资是不能低于最低标准的。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你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能帮助你!!培训合同合理吗?违约金合理吗,培训费怎么计算?已入职三个月。档案案在自己手里,离职有什么影响?公司与你签订的这种培训协议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内部签订的培训协议合法么?此入职培训不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协议与其相抵触,是无效的。专业技术培训是指单位要出一笔专项费用(一般是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给劳动者培训专业技术(比如培训并考取质量工程师等级证书、家电维修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等)。让自己单位的老员工带新员工熟悉本职工作这不算专业技术培训,只是一般的入职培训。这个专业技术培训是要单位能够出示培训单位开具的 培训费发票的,没有发票的法律不承认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单纯的这个内部培训协议是合法的。如果不够3年就扣除你近2000元工资属于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高于单位培训你的剩余费用。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单位没有根据协议给你涨工资,这个属于单位违约,既然单位违约你也就没有必要遵守这个三年之约,单位也就没有资格扣你工资了,把这个协议收好,这个是重要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扩展资料: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 和第二十三条 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文来自gonglue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middle/77104.html

() 0
上一篇 12-17
下一篇 12-17

相关推荐

  • 学校组织上网课收费合法不

    法律分析:学校收取补课费是不合法的,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有偿补课。法律依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

    2024-12-17 12:55:05
    936 0
  • 应届生可以签培训协议吗

    可以。培训协议是一种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协议,用于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应届生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力,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签订培训协议,以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竞争力。因此应届生可以签培训协议。培训协议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

    2024-12-17 11:15:01
    100 0
  • 公司培训一次加两年的服务期限合法吗?如果在服务期间辞职的话,需要交违约金合适吗?

    首先要看这是什么样的培训了,如果说是海外培训,那么两年一点也不多。海外培训费用动辄好几万呢,如果说是国内一般的外部培训,连几千的都有。不管参加什么样的培训,公司和雇员签订服务期合同合同,完全合法,这部分属于民事合同范畴,没有违法的因素。假如

    2024-12-17 10:20:02
    653 0
  • 培训期间有工资发吗,没签合同

    法律分析:当事人的岗前培训构成劳动关系,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

    2024-12-17 09:50:01
    41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