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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作为教育方式的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手段之一。教师虽然拥有惩戒权,但只有运用好奖惩措施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孩子的教育。惩戒是教育方式的组成部分,是教育的基本手段古语有言,教不严师之惰,惩惩戒作为教育的组成方式之一,也是教师教育行为规范的一大准则...
惩戒作为教育方式的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手段之一。教师虽然拥有惩戒权,但只有运用好奖惩措施才能够有效地提高孩子的教育。惩戒是教育方式的组成部分,是教育的基本手段古语有言,教不严师之惰,惩惩戒作为教育的组成方式之一,也是教师教育行为规范的一大准则。只有老师获得惩戒权财,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敢管、会管,学生对于老师才会有一定的敬畏之心。通过教师的惩戒手段,能够让学生建立起规则和意识,让他们知晓无规矩不成方圆。惩戒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无时无刻规范着学生的行为 ,这也是教育本应有的目的表现。赞成教师具有惩戒权,合理管学生对于赋予教师惩戒权这件事情,我的看法是赞成的。只有赋予教师惩戒权财,能够让教师在管理上积极起来,如果没有惩戒权,大部分教师在日常教学的管理过程中松散,为了怕担责任而不去管理学生,反而导致我们的学生教育变得越来越差。当然,在赋予教师惩戒权的基础之上,我们需要规范老师的行为,将教育惩戒权作为一种权力而并非是权利。教育作为一种专业的活动,教师又作为专业人员在进行的过程中,需要让教师自主的对学生进行管理,通过有效的方法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适当地予以合理惩罚以达到教育的目的。要让教师放心大胆的去使用惩戒权,家长的心理建设不能少尽管对教师持惩戒权这一要求呼声较高,但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运用惩戒权的比重却不大。其中的核心问题在于,教师手中拥有惩戒权,谁来替教师撑腰?教师的戒尺如果高高举起,将带来直接的问题,就是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教师,各方首先追究的并非是事情的前因后果,而是教师的行为。基于此,家长的心理建设不能少。家长首先要明白,赋予教师惩戒权是为了让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管理好班级,规范好孩子的行为。家长应该予以支持的态度,这样才能够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放心大胆的去使用惩戒权,以达到好好教育孩子的目的。教育制度约束及政策需要有所改变,弄清教师的为难之处惩戒权之所以会被很多人视作“洪水猛兽”,是因为概念上的误区,让惩戒和体罚混为一谈。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将这两个概念弄清楚,什么样的行为是惩戒,什么样的行为算是体罚,所以老师被曲解,家长对这一教育手段也不支持。想要解决这样的问题,需要在政策以及制度上进行变革,出台相应的法规来让教师行使惩戒权,避免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让教学环境变得干净。总而言之,惩戒权作为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是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行使手段。教师在使用惩戒权的时候要注意度,家长也更应该多一份理解,让我们的孩子在简单的教育环境中快乐学习。教培违法吗教育惩戒是为了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规范学生的行为,以促进他们的学习和成长。它主要包括惩罚和教育的双重目的,旨在纠正学生不良的行为,引导他们认识到错误,并通过相应的处罚使他们意识到行为后果。同时,教育惩戒还致力于培养学生积极的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自律能力,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道德观念,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教育是否需要惩戒?教培不违法。我们需要明确教培是指教育培训。在我国,教育培训行业是受到法律监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行业的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合法的教育培训活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以下几种情况可能涉及违法行为:1、无证办学,未取得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其办学行为属于违法行为。2、超范围办学,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或者变更办学层次、类别、形式的,也属于违法行为。3、虚假宣传,对教育培训质量、师资力量、培训效果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构成欺诈行为。4、侵犯知识产权,在教育培训过程中侵犯他人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行为,是违法的。5、不正当竞争,如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串通涨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能触犯法律。教培的意义1、学前教育,主要是对3-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包括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孩子的基本生活能力、社交能力和学习能力,为孩子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2、基础教育,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育。基础教育的目的是传授基本的文化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3、职业教育,主要针对初高中毕业生和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素质培训。职业教育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4、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的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教育部于2019年11月22日就《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指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部分内容如图: 消息一出台,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毕竟教育是国之大计。 《规则》的公布,正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现状的强烈关注。 我也坚信,在伟大的思想领导下,我国的教育事业必然愈发繁荣兴盛。 《规则》指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 事实上,我国自古以来就在密切关注教育中的惩戒行为。 《 尚书·舜典 》中记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 《史记·五帝本纪》中记载:“五岁 一巡 狩,群后四朝。遍告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肇十有二州,决川。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眚灾过,赦;怙终贼,刑。” 其中的“扑作教刑”,指对于不勤奋的,罚其体警其心。 个人认为,这跟我们小时候读书,老师拿着戒尺打手心差不多是同一个意思。 如果说人微言轻,那么我想用三皇五帝、历史典籍来证明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教育法》和《教师法》中都提到,教师拥有教育教学和指导评定学生的权利。 让我们公平公正地来看待这件事——在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前提下,教育教学和指导过程中,是否有必要进行惩戒?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行以来,未成年人得到了很好的保护,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率成下降趋势,但与此同时,也滋生了“不敢管教”、“无法管教”,甚至是“不予判刑”的问题。 如果没有相应的惩戒,那么到底是“保护”,还是“包庇纵容”? 如果没有相应的惩戒,真的变得更好了吗? 事实胜于雄辩。 当然,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育人为本、合法合规、过罚适当、保障安全的原则;并根据学生违规违纪行为采取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等惩戒行为。 如果教师滥用惩戒的权利,变成了一场新的噩梦。 但是,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任何规则都是双面的,而谈论这些规则的前提是有规则,要“有法可依”。 我亲身经历过老师殴打学生,也亲眼见过学生殴打老师。 但我始终相信,绝大多数的老师是崇高的;同样,绝大部分的孩子也是淳朴而善良的。 我们各方面所作的一切努力,初心都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并不是制约和惩罚。 如果《规则》能够真真正正地公布实施,对师生双方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权利和义务永远是统一的,法也绝不会偏向任何人,这是一种双向的保护和制约。 那么,对于教育是否需要惩戒这个问题,我想答案不言而喻。教育部称要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问题,严打校外不正规培训的目的何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1、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2、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3、学校、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监督学校及其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4、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5、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学生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家长)的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有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的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者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6、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7、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9、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10、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11、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2、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13、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14、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15、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教师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暂停履行职责或者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6、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17、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18、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19、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20、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惩戒是完整教育的需要教育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并且它确实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所以说很多人都非常拼命的学习。希望能够提高自己的成绩,而且有些父母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接受一个非常优秀的教育,那么他们就会付出很多努力,把自己孩子送进很厉害的学校,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教育部严厉打击学科类培训问题,这个消息公布后引起了无数网友的热议。那么有人可能也会产生疑问,严打校外不正规培训机构的目的何在呢?下面小编来和大家说一说。首先,值得肯定的是打击校外不正规的培训机构的目的还是有很多的,其实最简单的一个原因就是促进城市和农村的教育实现公平。因为我们都知道当下城市的进程是非常快的,并且他们的发展也是很快的,所以说他们拥有着良好的教育。而且有些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去某些教育机构进行学习,这也是一个提高学习的方式。但是在农村这种现象基本上不存在,因为家长没有过多的经济能力,把孩子送去教育机构。所以说严厉打击校外培训,也是能够使城市和农村享受平等的教育。其实也是防止某些公立的师资力量流失,并且能够给教育力量提供一个非常坚强的后盾。因为我们都知道,如果校外培训机构大量存在的话,他们就会想办法挖走教师。那么给他们一个优厚的薪资,所以说这将会对教师有一个非常严厉的打击,这是一个非常不值得推崇的事情。那么会流失很优秀的教育资源,对学生也是十分不利的。总而言之,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其实原因是非常多的,而且也是为了能够给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的教育环境,并且使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以上就是小编的说法,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都说老师不严厉,教不出好学生,真的是这样吗?以下学习内容来源于陈宇老师《学生可以这样教育》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肯定会犯错误。人的成长和成熟,其实就是在不断纠错中进行的。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如果只剩下惩戒,那也就不再是教育了。惩戒只是为了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提升其素质,而不是为了打击学生。 一、有时候不罚比罚好得多 今天早上接到值班领导的电话,我们班的小森因为早操掉队和教官发生了冲突。 森,也是一个特殊的孩子,父亲再婚,他和妈妈接触的很少,平常和奶奶在一起,前段时间突然不想上学了,我和他父亲联系,说明我的想法,所幸,他父亲周末和他沟通后,他慢慢的缓过来,没有再提不上的事。森,这个孩子给人的感觉就是冷冷的,倔强,情商不太高,处理问题一根筋,上次和帆闹矛盾,气不过,周五喊了同村外校的小伙伴为他助威找帆说事,结果被帆反击,败兴而归。 这次,他觉得他跑步掉队是因为系鞋带,理由充足,不该被教官拉出来。结果没有想到教官不听解释,于是这娃就说了句脏话,接着就和教官顶了起来…… 早上,我一进班,浩燚就冲我嚷嚷:老师,不能怪森。 瞅瞅,这“同仇敌忾”的样子。 我叫出森,了解具体的情况,谈话中,能感觉到他的不服气,此时,学生会递来了一张扣分条:跑操纪律差扣1分。 我的火气蹭蹭蹭的往上窜,问递单子的学生:哪些同学纪律差,指出来。 接着,哗啦啦的出来了四五个人:博、阿宁、家龙、艺铭、军涛…… 这几个大长腿,根本不是跟不上,就是偷懒,那一刻,真想把他们送人。 上课铃响,我便没有再说他们,让他们先回班。 第二节,我的课,我让掉队的都站起来,没有让森站起来。我选择相信他是真的在系鞋带,不是有意掉队。 上午放学,想起来忙了一上午没有和教官沟通这件事,便去餐厅找教官,顺便打算让森好好跟教官承认一下自己的错误,找了一圈没见教官,也没见小森,学生说可能回宿舍了,于是我又跑到宿舍,教官不在值班室,学生说,森也不在宿舍。 于是我又去西餐厅口找他们,教官和森在一起,他们在说早上的事。看他们俩的神色,森似乎依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们沟通的并不顺利。 于是,我放弃回家,留下来当和事佬。 一方面,帮森分析他哪里做的不好,遇见和教官有歧义时怎么处理更恰当。另一方面,安抚教官,向教官解释学生言语表达的真正意思,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还好,沟通有效。 我又和教官说关于森顶撞他,后续还需要怎么处理,我全力配合。教官摆摆手说不用,他们会协调好。 关于森顶撞教官这件事,我没有再处理,也没有惩罚,只是和森聊了聊。有时候,惩罚不一定有用,走心很关键! 我有预感,我在慢慢捂热森的心。 没有处罚并不代表没有教育,教育也不一定非要你承认错误。 二、没有规则,不予处罚 三、处罚的原则 (一)提醒在前,警示在中,处罚在后,教育贯彻始终 (二)循序渐进,不把惩戒一次用到极致 (三)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 (四)注重教育和预防,惩戒重在培养规则意识而不是惩戒本身 例如:浩燚和博的无故不到 四、处罚方法 (一)公开谴责 今天的微班会就是如此,学生集合就餐、跑步总是乱糟糟,总有学生不是说话就是嬉笑,体育委员抓不住典型,总是一抓一大把。 所以,我利用自习课和大家聊了聊班级最进出现的问题,没有无端发火,只是冷静地用语言批评违纪学生,同时警示全班。 (二)诫勉谈话 (三)换个环境 (四)通知整改 (五)为班级做一件好事 五、惩戒的公正性比惩戒本身更重要都说老师不严厉,教不出好学生,真的是这样吗?首先是要看严厉的程度,也就是一个定量研究的问题,多严才叫严,严厉的批评叫严,狠狠揍一顿也是严。但是,性质却截然不同。其次,严与爱应该辩证地看,只有一味的宽容和爱护,容易滋生孩子的依赖性使爱变得廉价。而如果偏激的对孩子严厉和高要求,又容易限制孩子的灵活性和创造性,这样的孩子往往身心不够舒展和自信。所以,我的观点是以鼓励教育为主,以惩戒教育为辅。之前在机构做教师的时候,对于这一点深有体会。传统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往往使用的是惩戒教育为主,鼓励为辅的教育手段。所以,这给了培训机构一个很好的市场空缺,方法非常简单易行,把对孩子的教育从惩戒和鼓励转变为鼓励和奖赏,鼓励和奖赏看起来相差无几,实际上有着天壤之别,表现在教育孩子的方式上,就是去掉了惩戒,换成了鼓励。换句话说,对孩子的鼓励是一种常规手段,但是应该给孩子设置一定的标准,用来引导或者引诱孩子按照既定的目标行动,这样就可以激发孩子的兴趣和方向感。当然,他们也并非仅仅是物质奖赏,也会配合其他的奖励方式,比如通报表扬,在群里当中鼓励,游学,奖品等等。但是,这对于孩子来讲,非常凑效。如果,每个教师和家长能都懂得其中的原理,并且又心思来给孩子设置着中国及时的物质和精神的反馈,那家长可以剩下一大笔银子的。然而,从中国这几年培训机构火爆的现象来看,大多数的家长和教师都是不合格的,这里需要我们家长,教师和社会反思的地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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