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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教育培训机构的税收与一般公司有共通之处,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但增值税税目税率是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教育医疗服务,税率为6%。有很多公司在提供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提供咨询服务,这个属于现代服务中的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也是6...
法律分析:教育培训机构的税收与一般公司有共通之处,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但增值税税目税率是属于生活服务中的教育医疗服务,税率为6%。有很多公司在提供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提供咨询服务,这个属于现代服务中的鉴证咨询服务,税率也是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教育培训机构纳税与公司纳税有什么不同教育培训公司需要交增值税。教育培训公司属于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下所示: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扩展资料:增值税纳税对象类型一般纳税人(1)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生产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的;(2)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即纳税人的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劳务的年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含本数)。纳税人将自制的线上课程销售给网络培训机构,应如何缴纳增值税除了营业税等基本税种,教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的税费还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些税种是公司纳税所不包含的。育培训机构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1、营业税额:按主营业务收入5%税率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7%税率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3%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1%或2%税率扩展资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规定:一、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入学方式,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教育形式。具体包括: 1、初等教育: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2、初级中等教育: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3、高级中等教育: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4、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研究生(博士、硕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二、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 上述学校均包括符合规定的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但不包括职业培训机构等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教育机构。 三、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 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第四条规定:“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第五条规定:“学校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62号)的规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二)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修改为‘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是指:(1)普通学校,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2)经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技师学院。” 如果培训机构不属于以上情形,按“文化业”税目缴纳3%营业税及其附加,其次根据您培训机构性质,属于公司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属于个体缴纳个人所得税等。中国税务网-教育培训机构需缴纳的税种有哪些?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要缴税吗?纳税人将自制的线上课程销售给网络培训机构,应如何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二、销售无形资产: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因此,纳税人将自制的线上课程销售给网络培训机构,应按照销售著作权缴纳增值税。民办幼儿园要交税吗?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教育机构,在取得应税收入的时候,需要缴税。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政府物价局规定以内的收费不交营业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备案类减免税,所得税也要申报申请减免。学校有义务代扣职工老师的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民办非企业的“教育培训机构”是指: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的社会团体或社会组织,领取《社会团体证书》。而民办企业的“教育培训机构”是指: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领取《营业执照》。国税发[2008]8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加强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和年审。严格界定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分别核算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根据财税[2004]39号、财税[2006]3号文件规定,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予以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的费用以及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养育服务收入。民办幼儿园可根据上述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其他要缴纳的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涉及到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扩展资料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统称为营业额。营业税的营业额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1)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取。(2)通过正列举,规定一些项目的若干费用可扣除。如广告公司付给媒体的广告发布费可扣除,旅行社代游客支付的门票、交通费等费用可扣除等等。(3)如果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②按纳税人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③按下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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