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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岗的问题实际上是属于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只要不违背劳动合同签订的初衷和原则,也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我认为用人单位不构成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很难得到仲裁庭的支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来看,一般...
员工调岗的问题实际上是属于企业的内部管理问题,只要不违背劳动合同签订的初衷和原则,也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我认为用人单位不构成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很难得到仲裁庭的支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来看,一般的劳动合同对于工作岗位的表述都是比较模糊的,虽然有工作内容的表述,但是很多单位其实也有附加条款,比如服从单位的分工调配,如果原岗位不适合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更换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对于工作岗位的变动,用人单位也是有这个权力的,并不是我们进入一个企业以后,就会永远在一个岗位连续工作若干年,或是永远不会变换工作岗位,这对于任何一个公司都是无法做到的。其实变换工作岗位对员工也不是一件坏事,有时好处还要多于不利之处,通过岗位的变动,让其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能力,实施多岗位锻炼也有利于员工更好地熟悉了解公司业务流程,更好地得到锻炼和成长。如果在职场中一味地只强调自己的利益,把最初进入公司的岗位看得过重,这是不利于自己成长和进步的。对于岗位的调动我认为是正常的,只要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精神,也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劳动合同规定了明确的工作地点,变换了工作地点这就需要和员工进行协商。比如签订的工作地点是重庆市,但公司单方面决定要你到天津去工作,这种情况员工不同意还可以协商,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化而被迫离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没有变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而只是调动工作岗位,这是无法得到经济补偿的。个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要想得到经济补偿,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才有可能得到支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包括了六种情形。一是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是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从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并没有包含因调动工作岗位而离职这一条,当然如果用人单位在调岗过程中采取恐吓手段,导致劳动者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如果只是你不同意,单位没有强迫你一定要执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你本人的真实意愿表现,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综上所述,单位要求员工调岗,不涉及工作地点的变换,也没有威胁到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员工可以拒绝调岗的要求,员工拒绝单位调岗要求以后,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打击报复,威胁强迫劳动者离职等,在收集有关证据的基础上,申请劳动仲裁才有必胜的把握。培训机构的合同没有写工资合不合法?全面禁止课外辅导机构,我是绝对支持的。一,课外辅导机构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二,课外培训机构破坏了教育公平,把家庭困难的学生扼杀在起跑线。三,课外辅导机构加重了工薪阶层经济负担,使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四,课外辅导机构为了赚钱,虚假广告满天飞,把自己吹得天花乱坠。等学生家长拿钱报名一试,还真不是那回事。后悔已经来不及了。钱,是不可能退的。五,课外辅导机构常拉在职老师帮助招生,甚至偷偷摸摸去讲课。家长虽有意见也不好明说,只能背地里骂几句。很明显,部分老师的师德就这么毁了。……全面禁止课外辅导机构,会让教育变得更公平,更有秩序,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北科生物干细胞合法吗培训期没有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规定可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入职工作,用人单位即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的用工责任。所以说,用人单位通知大学生报到的日期即为用工之日,无论是公司安排你工作还是安排你入职培训均是属于用工范围,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支付工资。虽然在入职培训期间尚未为单位提供正式意义上的劳动,但是从公司在三方协议上已经写明报到时间,且给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的目的来看,显然是为了达到从事公司岗位工作的要求,能够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经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所以,这些培训构成了公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而且在培训期间,新员工与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新员工须接受公司的指挥接受培训,双方属于从属关系。综上所述,入职培训不发薪资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几点北科生物干细胞是合法的。1、北科生物探索的个体化细胞治疗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区域细胞制备中心”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积聚示范项目”的项目冠名。已在华南、华东、西南、西北布局实施细胞治疗产业化的基础设施——“综合细胞库+区域细胞制备中心”。这是基于细胞治疗技术受到个体化和不稳定性约束的特点,“铺设”一条既能满足临床需求及时性、又兼顾生产规模化的,联通临床需求方和先进技术供给方的“细胞治疗高速公路网”,构建符合国际标准和发展趋势的标准化细胞储存及制备模式。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深圳市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联合起草的《细胞制备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于2016年6月正式发布;《综合细胞库建设与管理规范》(编号:SZDB/Z266-2017)于2017年9月正式发布;为我国细胞治疗技术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有益借鉴。一系列规范的实施必将引领并加快细胞治疗产业进入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进程。北科生物将以“综合细胞库+区域细胞制备中心”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手段,在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的推动下,形成覆盖全国的个体化细胞治疗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暨个体化细胞治疗技术网络。2、北科生物拥有行业首批持证上岗专业人才——细胞制备工程师和细胞质量管理工程师,并率先引入第三方专业细胞质量检测平台——深圳科诺医学实验室,该实验室是我国首家以保障细胞质量,从事病原体筛查检测和细胞检定等的细胞质量检测平台。深圳综合细胞库是深圳市发改委依据“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文件批复“深圳市北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深圳综合细胞库”(深发改[2014]1717号)成立的,处理有关细胞资源及应用的大型平台。旨在面对当前细胞行业质量标准不一、信息脱节等问题的现状下,深圳综合细胞库承担起建立具有第三方认证、开发质量控制等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细胞行业标准制定、形成可追溯的规范化信息管理体系平台的责任,为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1、规范校外培训时间,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为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减少过度的课外负担,我国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期进行学科类培训。其次,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不能与中小学的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的结束时间不能超过20:30,线上培训的结束时间不能超过晚上九点。2、加强培训信息公示,维护家长权益同时,为了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我国也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显著位置公示一系列信息,包括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学科类培训时,应仔细查看这些信息,确保选择的培训机构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这样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培训机构的透明度,让家长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选择培训机构,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目的1、确保教育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可以有效防止不良培训机构的涌现,遏制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的局面。其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可以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让他们更加放心地选择培训机构,避免遭受经济和教育损失。2、提高教育质量。通过规范培训机构的师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可以保证学生接受到更加规范和系统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成绩。同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还可以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学改革,鼓励培训机构探索更加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教育服务。3、促进教育公平。通过规范培训机构的招生和收费方式,可以避免培训机构的恶性竞争和恶性循环,遏制培训机构的暴利和乱象,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同时,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还可以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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