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某支票的持有人,不慎将该票据丢失。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

刘某是某支票的持有人,不慎将该票据丢失。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公告期满且无利害关系人申报债权,则刘某可以在届满次日起()内,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库ID:5033-经济法-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单选题-刘某是某支票的持有人,不慎将该票据丢失。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公告期满且无利害关系人申报债权,则刘某可以在届满次日起()内,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单选题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公示催告期满,且无利害关系人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申报债权等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事由,申请人可以在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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