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设立董事会,成员四人,董事长由陈汉林、陈焕锋先生担任。校级领导四人(副校长三人)。 2、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学校全面工作,定期不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重大问题或制度制订,办学章程修改由董事会决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