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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北京,通过留服渠道的流程可概括如下:首先,确保单位获得留服的落户名额,接着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和个税。档案需转至留服或单位存放。在留服官网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遇疫情导致的材料时间不足,仍有机会办理。提交后,等待官方初审,一般50个...
留学生落户北京,通过留服渠道的流程可概括如下:首先,确保单位获得留服的落户名额,接着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和个税。档案需转至留服或单位存放。在留服官网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如遇疫情导致的材料时间不足,仍有机会办理。提交后,等待官方初审,一般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期间可能需要与官方沟通解决疑问。审核通过后,从官网下载相关落户文件,接着在5到10个工作日内预约准迁证手续。携带北京公安局提供的迁移材料回原籍地办理迁移,随后在落户地派出所完成入户。最后,办理新身份证,整体流程可能耗时10个月左右。对于留学生落户条件,关键点包括:硕士及以上学位、超过360天的留学经历、两年内提交申请、45周岁以下及解除原工作单位关系。提前咨询并准备充分至关重要,临近回国才咨询可能面临不成功的风险。如有需要,我们提供就业和落户支持。如果您对留学生落户北京还有疑问,可参考我之前的文章或私信咨询。祝愿大家顺利落户,记得多多关注和支持!留学生回国落户有什么福利政策?怎么申请?是需要的拓展(一)申请单位先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一站式出国留学攻略 /wwwoffercomingcom深圳归国留学生人才引进,入户,无业怎么办? 近些年来是留学生回国热潮,一批又一批的留学生选择回国发展,就是我们俗称的海归,而国家为了鼓励与支持留学生回国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福利政策,其中的落户政策对于留学生回国落户提供了大大的便利,可以在北上广一二线城市落户,具体有落户政策是什么?一起看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吧。欢迎参考阅读! 留学生回国落户有什么福利政策?怎么申请? 回国留学落户政策介绍 大家都知道现在在大城市上户口有多难。有时候工作多年也不能在那个城市有户口,尤其是现在买房政策收紧了。没有户口真的很不方便。但是有些出国留学的同学回来就可以有当地户口了。他们只需要在国外学习一年以上,并获得最低本科学历。不管是北京还是上海,这个都可以。 留学生回国就业落户政策 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管理留学职员引进,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城市或地域的户口。 1、落户北京 留学生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 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外获得国内教育部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 国内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从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开除公职手续的归国留学人员。 2留学360多天。 根据护照出入境时间,需要扣除学习期间在国内探亲的时间。 3留学生在北京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合同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并且要参加社保。需要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才有资格提交申请。 4留学回国后两年内提交申请材料。 具体时间从毕业后第一次回国的落地时间算起;学习结束时,境内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其他境内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表、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工作证明等。 所需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 7劳动合同 8《档案保管证明》或《存档合同(卡)》 9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办理机构 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分局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落户上海 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国外留学获得博士学位。 博士不论毕业院校,回国皆可落户 2在国外留学获得硕士学位。 国内 211 院校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研究生; 国内非 211 院校本科+国外排名前 500 高校研究生; 国外本科+硕士; 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 211 或国外排名前 500,且需在国外学习时间达到 6 个月以上; 3在国外留学获得本科学位。 国外排名前 500 高校本科且累计学习时间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本科需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外本科学位; 4海外进修及访问学者。 国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担任访问学者 1 年以上;国内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出国进修 1 年以上;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同学与沪工作单位签订合同后还需缴纳连续 6 个月社保且税单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工资。(2018 年的标准是 7132 元) 若不符合前面的条件 需要在国外学习实践一年以上且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同时,需缴纳连续 12 个月社保且税单高于上一年度平均工资 15 倍。(按照 2018 年标准 713215=10698 元) 签订的工作单位要求如下: 必须是上海注册的守法企业; 注册资金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类企业; 所需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外文凭和成绩单。学员需提供出国(境)培训证书(须附有资质翻译机构的翻译文件)、《留学回国人员证书、》国内硕士以上学历证书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 3留学前在国内取得的相应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前为在职职工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的证明;如有国外工作经历,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署的工作证明(须附有资质翻译机构的翻译)。 4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户口簿、身份证;出国转农业户口前,必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出国留学居住登记已注销的,须附90日内有效的居住登记注销证明。 5上海住址证明。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住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户口簿和产权人签署的书面同意证明;住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6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有涉外结婚(离婚)证的,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的翻译。 7孩子的出生证明(如果在国外出生,需要有合格翻译机构的翻译)和合法出生证明。 8上海市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如果档案已经在上海,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9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社保缴费基数与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时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预备录用相关证明);回国后半年以上未就业的,须附劳动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失业证明。 3、落户广州 满足以下条件条件: 1在国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 并要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如留学人员需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办理。 2年龄符合以下要求 留学取得学士学位的同学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留学取得硕士学位的同学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留学取得博士学位的同学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社保要求 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留学生须在申办前,在广州工作的单位办理五险一金登记,且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 所需材料: 1 提供《留学人员人才引进登记表》 1 份(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 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3 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各 1 份,查验原件; 4 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 1 份,查验原件(户口已注销者,须由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户口通知》,并提供《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 5 提供在穗拟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或本人房产证或《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如挂靠街道公共集体户者,请先征询拟挂靠街道办事处意见后,填写《落户公共集体户申请书》1 份; 如需挂靠工作单位集体户者,须提供经工作单位盖章签字的《同意迁入证明书》; 如需挂靠非直系亲属或朋友户口者,建议先向拟挂靠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征询挂靠意见后再到我中心递交材料。 6 提供本市引进单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1 份; 7 提供与本市引进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8 申报人视不同情况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2) 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关代理协议或证明(不能转委托或再委托)。代缴单位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许可资质; 3) 如需随迁家属者,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复印件各 1 份,需随迁子女者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1 份,查验原件。 办理流程: (1)申报人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 (2)申报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申请后请直接到现场递交材料); (3)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 (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6) 申报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领取《广州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其它入户材料;申报人持全部入户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7) 广州市申请时间,每年 3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留学生入户申请流程 一、留学生网上申报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用户标识、用户密码均为办理《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账号、密码 二、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与信息校核 网上提交后,备齐以下材料,到所选分部的服务窗口签协议、缴费,开具《商调函》。(需网上预约后现场才可办理) 1、《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学历、资历证明(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户籍、身份证明材料(需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4、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6、如申请同时办理配偶随迁的,需配偶一同来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学历材料(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2)配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如配偶为农业户口,须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农转非手续) (3)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7、如申请同时办理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②随迁子女户籍、身份证明材料(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注:子女在国外出生未在国内入户的,须待申请人入户深圳后,再另行向公安部门申请子女随迁。 三、办理调档 凭商调函调档案,并准备审查表单到相关部门盖章 四、报送审批 材料齐全后上交机构,进行审核 五、领取审批文件 审核-批准后,非深户人员及时凭身份证及受理回执到分部领取《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 深圳户籍人员,在网上查到审批同意即属办理完毕,不需办理后续户口迁移手续。 六、办理户口迁移 1、申请人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持《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反面“入户告知书”),到深圳市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如申请人原籍户口已注销的,由深圳市拟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在《留学人员入户行政介绍信》背面加盖公章,不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迁户手续。 2、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及户籍地要求的其他材料,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原因请写明“留学人员归国”,有子女随迁的请写明“子女随迁”)。 3、申请人带齐公安部门要求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反面“入户告知书”),到深圳市拟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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