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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人格往往需要独立的经济关系为后盾,“四大自由”必须以社会经济选择的自由提供保障。“海阔凭鱼跃”和“笼中鸟有翅难展”都可作此解。虽则经济的富裕有时伴以精神的贫乏,然而思想自主权和表达权必须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支撑。 早在1923年鲁迅就公然...
独立人格往往需要独立的经济关系为后盾,“四大自由”必须以社会经济选择的自由提供保障。“海阔凭鱼跃”和“笼中鸟有翅难展”都可作此解。虽则经济的富裕有时伴以精神的贫乏,然而思想自主权和表达权必须有基本的生活条件支撑。 早在1923年鲁迅就公然宣称: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或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 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所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在经济方面得到自由,就不是傀儡了么?也还是傀儡。无非被人所牵的事可以减少……鲁迅又指出:“正如涸辙之鲋急谋升斗之水一样,就要争取这较为切近的经济权……无需乎震骇一时的牺牲,不如深沉的韧性的战斗。”(《鲁迅全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北京第一版,161—164页。) 鲁迅这段话已经说过了七十多年,鲁迅研究早已是首屈一指的显学和官学,然而,关于“鲁迅和要紧的钱”,关于鲁迅本人为经济权所作的“韧性的战斗”,关于鲁迅经济生活背景的考据和分析,长久以来却被专家们所忽略或回避。 本文试图在这方面有一点突破。本文所用的方法,主要是实证的方法而非纯思辨的方法。重在揭露事实真相,耻作无稽空谈。 以简约、明确著称的《鲁迅日记》中,贯彻始终的主要部分是他的“经济权”明细账。鲁迅本人对于金钱的关心程度,远远大于几代鲁迅研究者。专家们经常引证《鲁迅日记》中交友、聚会、往来信函的记录,却很少注意他的金钱收支账目。本文试图从这些枯燥、琐碎、而又频繁出现的银钱数字中,从另一个新的角度解读鲁迅。 我认为:离开了经济生活的鲁迅,决不是完整的鲁迅。 本文主要根据《鲁迅日记(1912—1936)》和新发现的《鲁迅家用帐(癸亥年、甲子年、乙丑年)》(即1923.8—1926.2)以及《鲁迅家用收支帐(1926.9—1927.12)》,参照有关史料,如民国经济史、货币史、出版史、教育史、民俗史等,并对当时北京、上海等地知识阶层的生活环境(衣食住行、校园教室、书市报摊、茶室饭馆、娱乐场所的费用)加以考证和简要分析,试图说明“经济权”对于鲁迅一生的重要性,以及鲁迅如何摆脱“官”的威势、“商”的羁绊,傲然超越“权”和“钱”,从而保持了他的独立思考和自由精神。 鲁迅的经济来源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生于浙江省绍兴。幼年时,家境从小康陷入困顿。1898年他17岁时,母亲变卖首饰筹集8块银圆的路费(当时1块银圆约相当于百年后70元人民币),供他到南京考入江南水师学堂,免学费、膳费,每月还有少量津贴。实习期三个月内有津贴300文(相当于3角银洋,即今人民币30元),以后逐渐增加,第一年有2两银子(当时1两=一千文)。不久转入路矿学堂,1902年1月毕业。在这期间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就是他从菲薄的津贴中用500文(5角钱)买了一本严复译述的《天演论》。 1902年4月赴日本留学。据鲁迅回忆:“记得自己留学时候,官费每月三十六圆。”(引自《华盖集续编》)而根据周作人的回忆:“鲁迅那时的学费是年额四百圆,每月只能领到三十三圆。”(引自《鲁迅的故家·鲁迅在东京》一书) 1905年他的二弟周作人20岁时也到日本留学。1907年周氏兄弟合译《红星佚史》,得到稿酬200多圆(约合今人民币12000元),合同上注明千字2圆。(据《周作人回忆录》第201页)同时他还有一些著述和译文出版,后来收入《坟》和《集外集》等。 周树人在日本留学时期花费很多钱买书。据统计,当时购买的德文书籍共127种,贵重的如《世界文学史》10圆,便宜的如裴多菲小说《绞吏之绳》5角。购书占据生活开支的首要项目,并成为他一生最大的嗜好。 这时周树人发表了《摩罗诗力说》等论文并准备从事新文学运动,但却于1909年夏天由日本回国,主要原因是家庭的经济负担。后来鲁迅在《自传》中说:“终于,因为我的母亲和几个别的人很希望我有经济上的帮助,我便回到中国来。”在家乡做教员,月薪约30银圆(约合今人民币1500元)。辛亥革命后,1912年2月周树人到了南京,由挚友许寿裳推荐,应首任民国教育总长蔡元培先生之召,担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部员;部里供应食宿,此外每月发给30块银洋津贴(按购买力估算,当时一块银洋=今人民币50元)。由于政局变化,中华民国定都北京,4月底周树人北上,8月定职为教育部四等“荐任官”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陈注:林志浩《鲁迅传》误为“第二科科长”应更正,参看《鲁迅研究资料22》第34页),月薪200多圆,后来增加到300圆(按购买力估算,20年代国币1圆=今人民币35—40元),主管图书馆、博物馆和美术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一直到1926年8月离开北京。在厦门大学和广州中山大学徘徊了各有半年以后,1927年10月鲁迅和许广平来到上海,成为中产阶层的自由职业者,以卖文为生,经济收入得到保障,度过了他富裕而又艰巨的后半生。鲁迅的经济来源主要有下列四方面: 1 公务员收入 中华民国一成立,鲁迅就由民国政府教育总长蔡元培录用,在教育部担任公务员(1912—1926),时间长达14年,这是鲁迅在北京时期的正式职业。起初津贴费60银圆,不久 月薪定为200银圆,后来增加到300银圆。但是北洋军阀政府由于政治腐败、增加军费、挪用公款而经常拖欠部员薪水和教育经费,1920年以后尤甚,如:1921年拖欠半年,1923年12月31日才发给本年3月份的薪水,1925年1月才发给前年7月份的薪水等,不一而足。最后鲁迅离开北京时,北洋军阀政府还欠他两年半的薪水。鲁迅曾如此感慨:“有人说,文学是穷苦的时候做的。其实未必。穷苦的时候必定没有文学作品的,我在北京时,一穷,就到处借钱,不写一个字,到薪俸发放时,才坐下来做文章。” 2 教学收入 五四以后鲁迅除了主要在教育部供职以外,曾在北京的八所学校: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后改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集成国际语学校、中国大学、黎明中学、大中公学兼课,时间长达六年(1920—1926)之久。1926年8月鲁迅离开北京赴厦门大学,由林语堂推荐,专任厦大国学院研究教授,月薪400圆;1927年2月鲁迅在广州中山大学受聘担任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月薪500圆(发给半数银圆、半数兑换券即纸币),为时半年。后因意见不合离开广州,1927年9月底经香港赴上海。此后除了有时在院校讲演(如劳动大学)以外,未尝担任教职。 在鲁迅一生中,只有1926年夏至1927年夏这整整一年(在厦门和广州各一个学期)间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专任大学教授之所得。 3 大学院特约撰述员之收入 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这四年又一个月中,由蔡元培推荐,鲁迅受聘为大学院(次年改为教育部、中央研究院)特约撰述员,得月薪300大洋(1929年1月起《鲁迅日记》中改称为“教育部编辑费”,实质上是一回事),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未曾拖欠。共折合黄金490两,相当于今人民币44万元,平均每年11万元左右。这一笔固定收入,主要出于蔡元培先生(曾任民国政府首任教育总长、五四时期北京大学校长,1927年秋任大学院院长,是鲁迅的老上级、老朋友)对于鲁迅的关怀,为他初到上海时创造一个稳定的经济条件。直到1932年初被国民政府以“绝无成绩”裁撤。 4 写作、翻译和编辑收入 1907年曾有《人之历史》等论文在《河南》杂志发表,稿酬约为千字2圆。但是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字是没有稿酬的。晚年在上海生活时期,除1927年底—1931年担任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月薪300圆固定收入以外,主要是“卖文为生”,也就是依靠版税、稿酬和编辑费为生,生活比在北京时宽裕得多。 1932年“教育部编辑费”撤销以后,版税和稿酬、编辑费成为鲁迅惟一的经济来源。鲁迅后期平均月收入相当于今人民币2万多元。作为自由职业者,这就是他坚持“韧性战斗”的经济基础。 北京时期(1912—1926) 周树人于1912年5月初北上,到京后立即住进“山会邑馆”(当时改名为绍兴县馆)单身宿舍,于灯畔写下了新生活的第一篇日记: “五日上午十一时舟抵天津。下午三时半车发,……约七时抵北京。” 次日坐骡车赴民国政府教育部报到,在社会教育司任公务员,时年31岁,正当“而立”之年。由此开始了他在北京整整14年的文墨生涯。 《鲁迅日记》就由这时展开,24年一贯(1922年的日记散失仅存片段抄件,其他23年皆完整地保存下来并于1959年正式出版)。其中或因避难,或因重病而文字略有几天间断,但有始有终,内涵丰富,成为研究民国至抗战前夕中国社会的宝贵史料。这是一个迄今尚待挖掘的宝库。 我认为《鲁迅日记》中最可贵而无可替代之处,是亲笔精确地记载了这四分之一世纪中他每天的经济收入情况。直到目前,为解读20世纪中国文化人的经济背景,鲁迅的个人账目具有独一无二的价值。 为研讨方便起见,我特将整部《鲁迅日记》中,逐日记载的烦琐数字加以统计、整理、归纳如下—— 1912年,5—12月共收入1100圆,皆为教育部薪俸。(初到北京未正式任命时暂领取月津贴60圆;8月任命为社会教育司佥事以后,暂领取半俸125圆,到10月定为月俸220圆。)八个月来平均每月收入137.5圆。 1913年(其中6月19日—8月7日请假回绍兴老家探亲)。本年共收入2586圆,为教育部薪俸。本年2月以后薪俸增为240圆,但到12月仅发给九成即216圆。平均每月收入215.5圆。 1914年共收入3146圆,皆教育部薪俸。1月—6月仍发给九成,7月恢复全薪240圆,8月以后月薪增加为280圆。本年平均每月收入262.17圆。 1915年共收入3263.1圆,为教育部薪俸及公债利息少许。其中,6月以后扣四年度公债,平均每月实际收入现洋271.93圆。1916年共收入3276.4圆,为教育部薪俸,及少量公债利息。3月以后月薪增为300圆。(12月3日至下年1月7日为母亲60寿辰回绍兴老家探亲。)11月全以纸币发薪,不发银洋(鲁迅特意注明:中国银行兑换券三成、交通银行兑换券七成),本年教育部拖欠一个月的薪俸,而且纸币对银洋贬值,所以,虽然月薪名义上增加而实际收入却减少了,这是欠薪的前奏。平均每月收入273.03圆。(陈注:因反袁称帝引起二次革命,各省独立,纸币贬值,当时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兑换券100元=银洋75圆,甚至最 低到60圆。) 1917年共收入3650圆(其中11月发给银洋150圆,兑换券200元,这说明当月兑换券贬值到100元=银洋75圆)。平均每月收入304.2圆。 1918年共收入3600圆,平均每月收入300圆。皆为教育部薪俸,未拖欠。这一年日记收入情况有两点值得重视: (1) 鲁迅开始在《新青年》刊物发表小说与杂文,都没有稿费记录。据考证,当时《新青年》同人决定义务写作,不计报酬。 (2) 银洋与纸币的关系,《鲁迅日记》2月1日记:“收一月份奉泉三百,内银六十。”26日“收本月奉泉三百”,28日“托齐寿山换泉,共券六百得银三百五十四圆”。这表明当月中国银行纸币兑换券更加贬值,100元兑换券=银洋59圆。此记载可供民国货币史研究者参考。 1919年共收入3600圆。月薪300圆未拖欠。《鲁迅日记》载“二月十四日晚往德成(钱庄)以银三一二换日金券五百”,说明当时国际汇兑率1银洋=1.6日圆。本年平均每月收入300圆。 1920年共收入2640圆(因教育部拖欠三个多月的薪俸,收入显著减少,虽然名义月薪仍为300圆,但实际上平均每月仅收入220圆)。这一年夏天鲁迅接受了北京大学和高等师范(后改名北京师范大学)两校的聘书兼任讲师。因鲁迅在教育部社会教育司一般每天只有上午去坐班,公务不多,中午以后即自由支配,所以能安排每周下午有两次分别到北京大学和高等师范各讲一小时《中国小说史》课程。开始讲课时鲁迅是不计报酬的,后来情况有了变化,详见下文。 1921年共收入2578圆(其中开始有讲课费88圆,教育部薪俸2490圆。虽然有资料说鲁迅自1921年11月起得到“年功加俸”每年360圆,即平均月收入应增为320圆,但是教育部拖欠了半年多的薪俸,所以实际收入更为减少),平均每月仅收入214.83圆。 1922年日记缺失,仅存断片,据许寿裳摘录手抄本:一月十四日收去年六月份奉泉七成二百一十。二十七日收去年七月份奉泉三百。……(中缺)十二月六日收七月份奉泉一百四十圆。……(陈注:由上下文估计1922年鲁迅应该收到教育部薪水数目为从1921年6月七成210圆到1922年9月上半月150圆,共计4560圆。但是教育部拖欠薪水的情况越来越厉害,除应补发去年下半年薪水外,尚拖欠本年三个半月的薪水。本年实际收入数已无法确知。) 1923年共收入2304圆(其中稿酬69圆占3%,讲课费141圆占6.1%;两者合计占9.1%,教育部薪俸2094圆,累积拖欠九个月的薪俸,所以收入大为减少),平均每月收入仅192圆。这一年鲁迅的讲学活动有所增加,不仅继续兼任北京大学、高等师范两校讲师,而且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兼课。 1924年(其间7月7日赴西安讲学,先收暑期学校薪水100圆,8月3日收讲课费并川资200圆。)本年共收入2611.78圆,其中讲课费826.5圆占32.5%,稿酬版税703.28圆占26.9%,教育部薪俸应得3600圆,实得1095圆,因教育部累积拖欠一年又六个月的薪俸,所以收入大为减少,平均每月收入217.65圆。 1924年鲁迅的经济生活中有了一个转变,他的收入构成中,第一次出现了公职收入(教育部薪俸)少于自由职业收入(讲课费及稿酬、版税)的情况。业余讲课和写作收入共占56%,超过一半;而公职收入仅占44%,也就是不到一半。从经济收入上说来,鲁迅开始了由公务员向自由职业者的转化。 1925年共收入2832.5圆,其中教育部的薪俸1652圆,占58%,讲课费705.5圆占25%,稿酬475圆占17%,平均每月收入236.04圆。本年鲁迅不仅继续在北大、北师大兼任讲师,而且从9月开始又在中国大学本科兼任小说学科讲师,在黎明中学和大中公学兼任高中文科教员。担任这些兼职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增加经济收入。 1926年共收入4257.12圆,其中,教育部薪俸578圆,占13.6%,稿酬1177.3圆,占27.7%,在北京各院校的部分讲课费401.82圆,占9.4%,厦门大学预支的薪水和旅费2100圆,占49.3%,平均每月收入354.76圆。 通过好友林语堂介绍,1926年7月鲁迅应聘担任厦门大学研究教授,收到厦大提供的旅费100圆和月薪400圆后,于8月26日携许广平离开北京南下。这是他生平一大关键性转折。由此,鲁迅彻底摆脱了官场的束缚,从经济上正式成为一个甘冒风险的自由职业者。 作为这一转折有两个重要标志,其一是鲁迅为捍卫自己的人权而向法院控告他的顶头上司、教育总长章士钊;其二是鲁迅为捍卫自己的经济权而向教育部一再索取欠薪,并将内幕公诸于众。 1926年8月鲁迅决心离开北京南下,除了某些原因(如军阀统治的黑暗、婚姻与恋爱的矛盾)之外,还有经济生活上的郑重考虑。而且经济的因素很重要,这一点,只要细读 鲁迅《娜拉走后怎样》和《端午节》、《幸福的家庭》、《在酒楼上》、《伤逝》、《孤独者》以及他与许广平的通信,就可窥见端倪。鲁迅当时的时代背景2012年,两夫妻离婚,双方约定把20万夫妻共同存款赠与儿子,并且直接以儿子的名义在银行里开了一张存单。儿子跟了爸爸,存单妈妈保管。4年后,男人心血来潮去银行查了查儿子名下存款的情况,钱没了,被女人分两次取走了。6月14日,杭州萧山法院开庭审理这个案子,因为女人说她还不出来,男人只能起诉。法官给这个案子定性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过,昨天女人没有来。妈妈偷偷动了孩子名下的钱男人没有请律师,拿着简简单单两页起诉书,讲了事情经过。2012年3月两人在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教育,然后“双方一致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赠与儿子”。次日,两人签立赠与合同,约定,在孩子未满18周岁以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存款,包括收益,即利息。为了更加牢靠,两人还去办了赠与合同公证。随后将20万元以儿子的名义在银行里开了一张5年期定期存单(自动转存)。2016年12月13日,男人去银行查儿子的账户,发现儿子名下居然没有存单。再查,是当年6月,女方分两次取走了钱款,并且销户。男人说不知道女方动用了什么手脚男人说他简直震惊了,同时不解,当时设立存单密码,男人设了三个数字,女人设了三个,凑足一个6位密码。“我不晓得她动了什么手脚从银行里把钱取走了,我设的3位数字也没告诉过她呀。”庭上男人说。不过,从银行方面反馈过来的情况是,女方当时是凭借存单、户口簿(女方和孩子的户口都在一起),还有密码取了钱。男人说,以前孩子户口是跟妈妈在一起的,离婚后,孩子要读书,男人也找女人想迁孩子户口,但是怎么也联系不上女方。当时户口所在的住处——那个房子,也因为女方父母家生意失败被拍卖掉了。后来,街道出具证明,公安帮助孩子重新入户在男方这里。但是,老户口簿依旧在女方这里,银行估计也不知道户口本上信息已经发生变化。女人经济状况很糟糕当发现钱没了之后,男人愤怒地找女人,没找到,起诉后,女方主动打电话过来了。男人在庭上说,一开始她口气很强硬,说这钱就是不能给我。后来就软下来,说现在没钱,以后她会每年给孩子的。法官也跟女人通过好几次电话,昨天女人突然说人在外地赶不过来参加庭审了。被告缺席的庭审格外简单,最后法官问男人,愿不愿意调解,男人说愿意的。庭后,法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她跟女人沟通过,女人说目前手头确实有点紧,一下子还不出来。据悉,女人家里是开食品公司的,以女人家的这个食品公司,女人还有女人父母为被告的案子,在萧山法院有七八起。有民间借贷有欠银行的,其中最大的一笔有1400万元。看样子,女人确实缺钱。不过,据说女人还跟法官表达了一个意思,男人离婚后很快就再婚了,又有了孩子,她担心这20万以后用不到自己儿子身上。庭后,记者和男人聊到当年为什么离婚,是因为女方家里的经济问题吗,男人说“不是的”,感情问题。记者又好奇,当年才3岁的儿子怎么跟爸爸的,男人说,是她明确表示不要。律师说法:监护人不能动用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据说男人当时还当盗窃报过警,但是没有被受理。女人的行为到底算什么性质呢。律师说,首先,法律上是很明确的,监护人不能动用被监护人名下财产。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重病、留学等重大支出。还有,男人和女人在赠与合同上也约定,哪怕真的出于孩子的利益,也要全部赠与人同意才能动用。显然女人是偷偷地、凭借一本实际上已经发生变化的户口簿去取了孩子名下的钱。这个性质倒很难界定,到底是盗窃呢,还是挪用呢,好像又有点像监守自盗。但是出于她是妈妈,是监护人,又是存款保管人的角色,很难追究她刑事责任,所以公安不立案。还有一点,女人现在的意思是钱我拿回,以后每年给。这个也不成立,“赠与”在一经交付(即以孩子的名义办存单,钱在孩子名下,孩子是这20万的所有权人)就不得撤销了。看来男人真的需要法律来解决问题了,用法律武器保障儿子的合法权益。留学中介机构涉嫌违法吗?鲁迅1881-1936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华民族灾难深重、面临生死存亡严重威胁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1894年—1895年,日本挑起甲午中日战争,中国失败,战后签订的中日《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19世纪末70年代,日本侵犯台湾,后勒索中国白银50万两作为撤兵条件,此后日本开始侵华计划。在当时的中国,是被一般人视为“把灵魂卖给洋鬼子”的下贱勾当,1898年,18岁的鲁迅,怀揣着慈母多方设法筹借的8块银元,离开家乡进了南京水师学堂,后来又改入南京路矿学堂。扩展资料:鲁迅作品的时代视角对学生的写作视角的启发仍然具有重要的当下意义。鲁迅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的作品处处展现出他对自己所处的时代始终保持着一个凝视、省思的视角。同时,他自我解剖,洞察社会,能看到自己与他人与时代的差异和错位。因此,鲁迅作品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当下的时代,看到自我和他人与时代的一致性,也能学会从而更深刻地感知和把握时代,这样学生写作的思想内涵才会出新,才会见真正的创新创造力,展现出时代的意义。据我所知,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韩三军涉嫌违法行为被警方调查。具体来说,他被怀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学生和家长的费用,并涉嫌贪污和挪用公款。此外,还有一些学生和家长指控他们被韩三军骗取了留学签证和入学资格。这些指控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涉及到中国留学服务行业的监管和管理问题。一些人批评这个行业存在着缺乏监管和透明度的问题,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规范。另外,还有一些人对韩三军的行为表示愤怒和谴责,认为他的行为侵犯了留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总之,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韩三军涉嫌违法行为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留学服务行业的监管和管理,保障留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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