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gonglue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middle/87172.html
二者的区别在于员工属性不同,就业状态不同。1、属性不同:待岗是指员工因为某些原因被暂时停止工作,但是该员工仍然是公司的员工,且没有被解除劳动合同。待岗培训是指员工退出原职位后,为掌握新职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术,取得新职位上岗资格或技术所进行的...
二者的区别在于员工属性不同,就业状态不同。1、属性不同:待岗是指员工因为某些原因被暂时停止工作,但是该员工仍然是公司的员工,且没有被解除劳动合同。待岗培训是指员工退出原职位后,为掌握新职位业务知识和业务技术,取得新职位上岗资格或技术所进行的培训。2、就业状态不同:在待岗这种状态下,员工需要遵守公司的规定,如:继续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或者教育活动,但是不会获得正常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而是仅仅维持基本的就业形态。在待岗培训后,员工暂时没有适合工作的岗位,或者不能确定是否适合进行新的工作,但可以确定是否能够回到原来的岗位工作的。待岗员工管理办法可以不去。美团众包线下培训是为了提供给众包人员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任务。然而,参加培训并不是强制性的,你可以选择不去。参加培训可能会让你更加了解美团众包的工作流程、规则和要求,提高你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但如果你已经对众包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并且自信能够胜任任务,你可以选择不参加培训。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选择不参加培训,可能会错过一些有用的信息和技巧,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适应和掌握工作。最终的决定取决于你对自己能力和需求的评估。 待岗员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公司内部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待岗人员是指由于在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定编定岗、岗位竞聘中未被聘任岗位且不服从安置的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岗位竞聘的人员,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人员,以及不服从管理或因考核不合格被所在单位淘汰的人员,其身份是公司的在册职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按待岗人员进行管理: 1、残疾人、精神疾病患者; 2、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3、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者。 三、待岗人员仍由其原所在公司或部门(处室)管理(调至新单位不满三个月的员工退回原单位管理),并负责提供岗位技能、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的培训。 四、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得脱离公司,每天到原所在单位考勤,并服从管理,无条件的完成所在单位安排的各类临时性工作。出勤情况作为发放待岗工资的依据,交人力资源处备案。 五、待岗人员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等仍保留在公司,暂列编余,不参加职称评定(含考工定级)、职务晋升等。 六、待岗人员自待岗的当月起,执行章丘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公司停发其现行标准工资、津贴、补贴等,停止享受所有福利待遇,待岗期间工龄不计算在岗补贴。公司按社保政策为其办理保险手续并缴纳保险金。 七、待岗期限为12个月,自待岗人员至原单位登记之日起计算,待岗期满,公司为待岗人员提供1-2次上岗机会。 八、对在待岗期间表现较好者,公司可根据用人需求,在其待岗满半年后,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择优推荐至缺员岗位。待岗人员被聘用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仍执行原待岗待遇;试用期满合格者,由新单位聘用,同时办理有关手续,工资待遇实行同岗同酬。试用期满不合格,新单位不予聘用的,仍为待岗人员。 九、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本人可以申请办理辞职手续;因病不能参加待岗培训者,由市级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按公司现行规定办理病假手续。 十、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如原合同期满,则不再续签合同,原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十一、待岗期内,待岗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经教育无效可与其按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如: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等)。 1、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公司管理机构报到,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2、无正当理由拒绝转岗或不服从原单位管理者; 3、在外找到新的工作,未告知原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者; 4、在新的岗位工作中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 5、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十二、待岗期满,待岗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与其按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如: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等) 1、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或无单位接收的; 2、因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新岗位工作者; 3、不服从安排者。 十三、公司成立待岗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主要职能是受理待岗人员的申诉并予以调解,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四、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待岗人员如有争议,可在发生争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待岗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提出申诉,或在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章丘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提起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本办法的执行。 十五、本办法经20xx年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以往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六、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