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gonglue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middle/45826.html
老师开辅导班是犯法的,国家规定:教育机关明令禁止,在职教师不允许在社会办班,或变相办班,补课\补习\复习等,收取讲课费的有偿办班.老师私自办辅导班是不合法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同时,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不得设立学...
老师开辅导班是犯法的,国家规定:教育机关明令禁止,在职教师不允许在社会办班,或变相办班,补课\补习\复习等,收取讲课费的有偿办班.老师私自办辅导班是不合法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同时,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及教育教学辅助人员不得设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根据我国现行政策和惯例,将在职正式教师自行开设办辅导班并且乱收费列入“品行不良”范围。开办补习班,需要教育部门批准,并领取办学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开课。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不能办补习班。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老师也不能在除学校以外的教育机构进行任职,兼职。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在职教师不能在假期私自对学生补课,也就是说,老师私自办辅导班是不合法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教师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榜样和守法的楷模,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这种违法行为就必须予以纠正。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022年托管真的取消吗法律分析:托管班由教育局监管其职能,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发托管机构营业执照。并对除许可经营项目外的其它登记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托管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含教育辅导、补习等相关内容。如儿童托管经营机构要经营教育辅导、补习等项目,经营者须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方可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 第四十一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托管不能开吗不会取消。存在合法,托管班虽然不是双减的重点打击对象,但也会受到一些影响。双减政策是教育部门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提出的减负政策,具体指全面压减孩子作业负担,还需要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一减轻作业负担,二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双减”政策虽然没有直接对托管行业有具体要求和规定,但是对该行业还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毕竟改革后孩子更多的时间都是以校园内为主,托管班在生源上就会相对减少。慢慢地行业内竞争就会变得激烈,蛋糕就只有这么大。会受到一定影响。托管班虽然不是此次教育改革的重点打击对象,但也会受到一些影响,毕竟改革后孩子更多的时间都是以校园内为主,托管班在生源上就会相对减少,慢慢地行业内竞争就会变得激烈。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十三条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法律分析:学校如果明确规定了不能私自出来开托管班那就不可以。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三十条 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做好宣传推广。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培训费合法吗
上一篇
11-25
问下大家培训机构有必要进行员工培训吗?
下一篇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