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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两年内不能从事同行工作,每个月有经济补助,合同里没写经济补偿可以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要求按本人工资的30%给(本人工资的30%低于最低工资就按最低工资给)劳动争议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
合法,两年内不能从事同行工作,每个月有经济补助,合同里没写经济补偿可以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要求按本人工资的30%给(本人工资的30%低于最低工资就按最低工资给)劳动争议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应届毕业生找到份工作,还没上班公司就安排三个月培训,并且培训期只包住,其他一概没有!这样合理么? 我觉得不合理,虽然是去公司培训,但每位学生仍然帮公司做的事情,而且也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公司怎么说也应该给少量劳动报酬。一些理发店的学徒也是在一边培训,一边工作,人家一个月至少也有2000块钱,所以说无薪培训对于学生真的很不公平。有些公司还会以此为理由故意招揽学生前来培训,完成后也不安排工作,让学生做了一次免费工人,学生如果学到一些技能还算值得。 我作为应届生时公司是怎么培训的? 我学的是会计专业,毕业之前被学校安排到一家做账公司实习,尽管我没有任何经验,但我去实习仍然有1800块的工资。在公司工作有1对1的师傅教我怎么做账,自己也不用交培训费,大概培训了三个月公司就让我单独做账,后来底薪涨到3000,每做完一家公司的账就会有提成。 我遇到过的无薪培训公司。 工作后几年,我曾经在找工作时遇到过无薪培训公司,当时公司负责人告诉我,由于是技术类工作,每位员工在上岗之前都要进行培训。本来要求员工交培训费,但培训费要1万多,负责人就让员工先不要拿工资,等培训通过上岗后从公司里面每个月扣一点。对于公司来说没有任何损失,但对于一个没有通过培训的员工来说浪费了几个月时间。时间就是金钱,没有金钱支柱,又有多少人支撑得下去? 无薪培训适合于哪类人? 我觉得这类工作适合找工作不急,家庭条件比较好,对该工作比较有兴趣的人。但有些公司会拿着无薪培训欺骗员工,记住无薪培训时间最多6个月,超过这个时间基本上是骗子公司,让自己交培训费的公司最好不要去干。公司未给员工培训规章制度,只公示了,没经过员工签字确认,能有效吗?看培训的内容你是否感兴趣,再看看公司的规模还有是否正规。毕竟公司给你安排三个月培训,人家也怕培训以后你拍拍屁股就走,这样多吃亏。关键还是看你自己。不过,现在肯培训应届毕业生的公司,要么很正规,规模很大,要么就是皮包公司,骗人的。你自己分辨吧员工有权拒绝企业培训吗 公司的做法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合法,①出通知以质检不合格为由辞退但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②未提前30天通知本人;③”必须3天内离职,否则算自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④公示公司规章制度但没有安排员工培训或签字。据以上几点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你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公司虽然有公示的规章制度,但是并没有给你做相应的岗前培训或提供相关资料供你学习,是公司的失职。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39条2、3项为由将你辞退,需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如你本人签字的违章违规处罚决定等)。如不能证明你严重违法规章制度,也至少要证明你无法胜任工作且在调岗后仍旧无法胜任的,在提前30天通知或直接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公司的辞职理由均无法提供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该工资为截止日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下算半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一个月算),且额为支付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此前没有与你签订过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公司从入职后第二个月算起每月支付你双倍工资补偿。社保未缴纳的还可要求社保赔偿。 以上问题如公司不能满足,直接劳动仲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顺祝你早日解决问题,生活开心!不去培训,公司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吗?公司无正当理由对员工进行调岗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调岗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员工有权拒绝接受公司调岗。公司基于调岗而安排员工参加培训的,员工亦有权拒绝接受公司培训安排,公司无权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拒不参加公司组织培训可以开除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权安排其进行培训;2、用人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对于某些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例如提供资金出国研学。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与此类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约定劳动者的最低服务期限。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无需劳动者再继续提供劳动,可以主动放弃服务期约定,提前解除服务期协议,无需支付违约金。一般来说,员工进入一家公司除了会看中公司的薪资待遇之外,还会关注到公司的权益保护等方面。一家公司想要快速健康的发展下去,除了需要给员工优质的待遇和培训环境之外,还需要关注员工权利,因为员工权利不仅是法律赋予的员工权利,更是一份员工应有的尊严,作为一名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呢二、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1、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获取相应的工资,获得工资报酬的权利应当是最基础的权利,双方根据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条款,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即劳动报酬权。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得到的工资报酬应当和工作量相匹配。此外,员工的工作是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因此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应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倍数的工资,公司应当按时支付员工工资,不得任意拖欠员工工资。2、员工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剥削员工的休息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一定的休息时间。员工每天工作的时间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4个小时。在非工作时间工作时,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加班费或拒绝加班,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应当享有一定期限的婚假、产假等。3、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稳定的、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以尽可能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例如,对于在矿井中开采煤炭的员工,用人单位需要准备安全设备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4、获得社会保险权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获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为了满足并适应工作需要,有一些公司会在员工上班之前进行相应的培训,并且还会在员工的工作当中安排员工进行相应的知识拓展学习,提升能力,拓展知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创造价值。以上的这些权利并不是全部,劳动者还享有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提起劳动诉讼等权利。许多刚刚踏入工作岗位的小白们还有许多的需要了解的,更好地了解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方式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为提高劳动者相关技能,使劳动者更好地为企业创造效益,可以组织劳动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此时,参加培训不仅是劳动者的权利,更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劳动者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合理的培训安排。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求待岗培训合法吗不能,单位安排员工培训,员工不去,单位可以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给员工调换岗位,但是不能直接辞退。如果以此辞退员工的话,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分析:不合法。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而要求待岗培训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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