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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大学毕业生回国工作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留学生回国后应当先办理归国证明,然后进行学位认证: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是用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
海外大学毕业生回国工作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留学生回国后应当先办理归国证明,然后进行学位认证: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是用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 况的重要凭证。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 普通留学生:护照;外国人登入证;学位证;成绩单;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 二、 校际交换生:护照;外国人登入证;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成绩单、回邮信封。 三、 博士后:护照;外国人登入证;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证明、回邮信封。 2、认证学历。近些年海外假学历证书增多,有一小部分留学生存在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学历认证是一种明确的规范,也是对海外大学资格的肯定,同时还能防止不知情的留学生上当吃亏。其次,国内公务员考试、资格证书考试和户口迁移等需要认证的单位增多,导致要求办理国外学历认证的个人主见增多。而且,留学生回国工作后的评定职称、申请科研基金、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等各项证明材料中,都需要出具国外学历证明。 办理学历认证的流程: 首先,出具相关材料。在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过程中,留学生需要准备如下材料:二寸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护照;在国外获得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成绩单;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其次,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手续。目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内唯一从事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性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是国内外 机构、各企事业单位认可度最高的,我国目前共设立了40多个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 另外,认证程式可以在网上办理,并能够在网上进行认证查询。如果个人的资料齐全无误,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并不麻烦,部分程式还可在网上完成,办理结果也可从网上及时获知。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登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网上认证系统并在线提交认证申请,两个工作日左右,在收到“预审已通过”电子邮件后,申请人可带齐邮件中要求的所有申请材料到验证点办理申请手续和缴纳认证费;或者也可直接向当地的验证点咨询。 大学毕业生落户深圳需要办理那些手续 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需要条件,办理方法 一、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办理时间 2015年1月20日起全年度工作日。 二、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的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重要提示: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后两年内 )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档案在生源地的,可以通过改派和调档。 三、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需要的申报材料 (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收原件)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不得擅自涂改。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院系公章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收复印件) 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拿到相关证书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身份证(收复印件) (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收复印件) 户口迁到学校的,提供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及个人页;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四、2015年毕业生入户深圳的办理流程 (一)填写深圳市人才引进资讯表交人事代理机构测评(入户资讯测评表请加-Q-Q-1031353833索取) (二)测评符合,提交毕业生申报材料(材料可快递或本人交到人事代理机构) (三)交定金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四)整理材料申报、稽核通过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深圳市出毕业生接收函。 (五)领取毕业生接收函并交清人才引进费用。 (六)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办理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到毕业院校、暂缓就业期内的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七)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历验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验证报告,办理报到手续 (八)毕业生到代理机构领取材料到拟入户地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和做身份证。 大学毕业生户口回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去哪办理 大学毕业生户口回迁,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准迁证以后,再到学校所在地户籍部门办理迁出。 1,毕业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校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登出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大学毕业生想出国找工作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需要办什么手续? 很简单,对方接受以,愿意为你办工作签证,愿意为你交保险和保证金(部分国家)及可以! 大学毕业生留学在国内大学要办理什么手续? 很多的。建议还是找一个中介吧。 首先家里存款(够你留整个学位的学费和生活费)要存活六个月,考雅思,办出生证明等一堆证明。 不单独写了,要的材料很多 我是大学毕业生,想自己办个塑料回收小加工厂,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主要包括:环保、规划许可证、厂房用地许可手续、工商登记。 我想当兵,我是2013年的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毕业当年的六月份到学校所在地区的武装部去报名 大学毕业要办理哪些手续 当然是办理你的户口啊 肯定要从学校迁走的啊! 外国人在中国工作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聘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以上海为例: 1)按要求在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请工作许可(:shafeagov);2)然后在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签证(工作类R字或Z字签证);3)来华后由聘用单位转居留许可。 大学毕业生签约中国农业银行,需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吗 问问农行的人事部门。如果农行对应届毕业生有试用过渡期,就需要先办理人事代理。留学生回国落户北京新政策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在驻美使馆馆区留学者,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内进行报到注册。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一般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网上申请并打印)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确定能获学位,但还未获证书者,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和来美第一份I-20表,无毕(结)业证书者提供第一份和最后一份DS2019表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3) 有效中国护照 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未保留I-94表复印件的已回国留学人员请提供护照上有出入境章页复印件);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5)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美国境内44美分以上,寄回国内,98美分以上;其他类型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邮递渠道)备注:对毕业即回国的同学,由于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可请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即可。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项。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可申请补办,申请材料同上,如果回国机票遗失,请提供已经回到国内的其他证明材料(护照上入境章页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请登录教育处网上注册报到系统查看证明是否已办理。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留学生回国落户北京新政策如下:1、学历要求海外硕士及以上;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此待遇;2、在境外的学习时间需要待满365天;3、毕业回国2年内提交落户材料;4、年龄45周岁以下;5、其次对公司要求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局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6、公司有集体户口。留学生北京落户所需材料有: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7、单位接收函》原件、聘用(劳动)合同;8、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11、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综上所述,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留学生如何申请上海落户?一 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1 对于世界排名前5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可直接在上海落户。(条件: 要过了试用期,而且签订的劳务合同剩余时间要在一年以上)2 对于世界排名51-100院校毕业的留学毕业生,在上海全职工作后,缴纳社保满六个月,可在上海办理落户。(条件如上)3 学校排名经参考泰晤士报,US News,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终确定世界前50院校为73所,排名51-100院校为76所,详细排名信息请咨询公司HR。4 公司条件为: 公司必须在上海注册,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如果入职的为上海分公司,本人的社保和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不可委托第三方代缴或将社保个税申报外地或劳务派遣。二 落户步骤1 准备材料承诺与授权书: 由公司HR编写,经自己查看无误后签字就行,以表示自己同意落户。本人的国外毕业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这个就是本人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无需赘述了吧。本人国外相应学历的成绩单: 这个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原件,即成绩单上要有代表学校的印章,如果是学校发来的电子成绩单,则需要提供相关查询路径。(将自己接受成绩单的邮件截图打印在一张纸上,并写明邮箱的账号密码,最好将该邮件星标,以便查询,此为路径一。将自己学校官网上的成绩单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在与邮件截图同一张纸上,并标明网址,学校账户密码,此为路径二。)自己本人的护照首页,使用页及签字页。这个就是只要是护照中有签证页或者盖章页的页面都要打印好,不止是自己留学国家的签证页。自己的出入境记录清单。 微信小程序搜索移民局即可自行下载,将自己自出国留学至今的所有出入境记录打印出来即可。自己在留学前国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就是自己留学前最高学历是啥就带啥证书就行。要原件!重点身份证正反面及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个人档案不在上海的需要单位出具调档函和单位公函。将这两份材料填写完毕经HR核对无误后寄给本人档案所在地,注意所在地人才中心名称及地址不可填错,再由此地寄给工作所在地人才中心或工作地。如果是落在居住社区的社区公共户的话,就在单位公函中填写自己要落在某某区某某派出所所辖社区公共户即可,可以向自己所住区域社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询问。三 在线申报相关材料准备完毕交由单位HR核对,核对无误后HR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填写个人资料,等待预受理。预受理期间可能会需要本人补充相关信息,个人自出国学习至今的经历都要写全,不要有空当。信息补充完毕后等待结果就好。3-4个工作日后,如果填写的资料没问题在随申办小程序中 我的-我的办件中会显示预审通过,此时HR也会收到相关信息,此时就是人事部门帮你预约到受理点提供相关材料。至预约时间带着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去受理点进行现场递交。 切记一定要带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递交无误后等待3-5工作日后,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现场受理通过,等待初审,然后再过3-5个工作日,随申办会显示特别程序,初审通过等待审核,再过大概两周就会提示你审核通过了。此时人事部会收到关于你落户审核通过的批复。此时说明落户流程已经走完了一大半。接下来我们需要带着自己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证书及审核通过的批复和本人身份证去社区派出所开具户口准迁证明。有效期为40天。接下来去带着该户口准迁证明,本人身份证,原户口本去自己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可以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让直系亲属代办,就是让父母带着这些材料和自己本人身份证代你去派出所办理,自己可以写一份委托书一同寄回给父母让其代为办理,办理结束后得到户口迁移证。接下来带着户口迁移证和原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去上海市自己所在辖区派出所,就是你一直去的那个,办理新的户口卡。如果原户口上文化程度没有更新,可以此时带着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让他们帮你更新一下,然后是去派出所指定的照相馆拍新的身份证照片,拍完后拿着照相馆的身份证照片回执去办理新的户口卡。现在就拿到自己的户口卡了,然后再去照相馆按指纹及缴纳制证工本费。选择到时候是自己来取还是寄送上门,等10个工作日,就拿到自己的新身份证了。法律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第四条 激励条件(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同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的通知沪人[1998]23号为了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本市户籍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及当前留学人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定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做如下规定:一、留学人员及其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样张附后)和护照(复印件)等文件,办理落户手续,其国外出生的子女,应提供国外出生证明。上述人员出国时如未注销国内常住户口,在办理上述手续时,还应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区、县公安部门申领《准予迁入证明》。留学人员双方或其中一方可从国外随带子女来沪定居。 二、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其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准予迁入证明》等文件,到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留学人员子女随迁如超过规定年龄,可照顾随带一名与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从外省市随带子女来沪落户(离婚、丧偶除外)。三、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工作,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的,凭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并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证明、本人外国护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外国人在沪居留手续,居留期限一般为一年,但不得超过留学人员在沪居留期限。来上海应聘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凭盖有上 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证》到指定的公安部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其随归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国护照,在沪居留办理手续同上。 四、本规定不适用于回国探亲、旅游的留学人员。 五、原有文件规定与本通知规定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单位申办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流程 (请点击附件下载)位申办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定居流程一 用人单位登录/218242131178/SpmisDJ/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单位信息并提交。二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单位有效证件等至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定居”受理窗口进行单位资质审核。三 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登录/218242131178/SpmisDJ/,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留学人员来沪工作落户软件系统,点击“新增”为申报人员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安置交流登记表”(可为申报人员设置用户名和密码,便于个人用户登录系统填写“登记表”),在确认表格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后保存并打印(接收单位意见栏内盖公章)。 四 用人单位根据“留学人员申办来沪工作定居须知”,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工作定居”受理窗口,若材料完整、无误,受理窗口将受理申请,用人单位可通过上网登录/218242131178/SpmisDJ/了解审批进度。五 审批通过后,由申请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至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领取批复及迁户证明,并由档案保管单位办理入沪人员的人事档案调动手续和迁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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