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自gonglue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54sh.com/overseas/28727.html
深圳市申请低保即申请城市低保,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
深圳市申请低保即申请城市低保,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常住非农业户口。2、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我县城市低保标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民政部门)。3、申请人家庭中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1)按有关规定,认定属于不具备工作能力或工作条件(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的对象等);(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先到劳动部门进行登记,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计划。扩展资料有下列情况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参照水、电、话费等消费情况);2、拥有非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等高档消费品的;非因城建拆迁等原因近期出资购买商品房、新建房有二处以上或对住宅进行非必要性装修的;有购买股票或其他较大金额投资行为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读私立收费学校的;3、家庭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的;4、不配合低保核查人员入户核查或“年度审核”的,有弄虚做假行为的;5、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有更换或新购家用非生活必须设施的;6、因赌博、吸毒、嫖娼等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仍未改造的,后因其他违法行为在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反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参考资料:-低保申请书去西班牙看比赛有什么程序~~ 浙江海洋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凡参加2017年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浙江海洋大学是国家海洋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长峙岛,枕山环海,设施先进,风景宜人,是求学的理想之地。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0。 第六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浙江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浙江海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浙江海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浙江海洋大学相应学位类别的学士学位。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其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监察组和保障组,负责实施相关具体工作。 第八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日常事务;考务组(含专家委员会)挂靠教务处;监察组挂靠监察室;保障组由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牵头,宣传部、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参与组成。 第四章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计划2017年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100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如下表所示: 第五章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条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报考: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按等第高的一门计入,且不包括自选综合)有4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科目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往届生的“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门科目,按等第高的一门计入,且不包括自选综合)有2门及以上为A等,其余科目为D等(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且满足以下专项条件之一(仅限以下所列奖项)的考生: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音乐舞蹈类(声乐、器乐、舞蹈)和美术类(书法、绘画、摄影、设计)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6名(集体项目为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集体项目为前6名)。 注:我校认可往届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第十一条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方式报考,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出申请。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9日—2017年3月9日。考生登录浙江海洋大学本科招生网,根据“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该申请表。 (三)申请材料: 1《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加盖所在高中学校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加盖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4符合报名条件(二)中五类专项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取得该项资格时所在高中教务处公章)。 (四)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五)材料接收: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需在2017年3月10日前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电话:0580-2550022)。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字样,同时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中填写EMS单号。申请材料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第十二条 主要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9日—2017年3月9日; (二)材料邮寄时间:2017年3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学校书面评审时间: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 (四)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 (五)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自主打印准考证):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3日; (六)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间:2017年4月15日; (七)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八)入围名单公布:学校综合素质测试当天。 第六章 资格审查、书面评审及缴费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 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9日,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下同):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原则上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最后一名同分考生一并入围。如相应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对高中阶段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考生[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二)中的专项条件],经专家委员会认定,优先直接获得我校“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不占通过书面评审的人数比例。 第十四条 考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缴费: (一)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需缴纳报考费后才能参加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需要收费发票的请在报名系统注明,报到现场发放,若未注明,则不提供发票。 (二)缴费方式: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2017年4月5日期间,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将报名费汇入我校账户(开户名称:浙江海洋大学,开户行:舟山市建行营业部,账号:33001706260059006666-0005),汇款时请务必留言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末四位。缴费后请妥善保管汇款凭条(或网上转账截图),以备查询之用。 (三)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报名费不予退还。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五条综合素质测试采用分专业进行结构化面试,总体安排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5日12:30—16:3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报到时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汇款凭条(或网上转账截图)。 (二)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16日 2地点:浙江海洋大学新城校区公共教学楼(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 (三)测试内容 主要测试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仪表仪态、口头表达、书面表达、专业素养与潜质等)。 (四)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我校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专业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入围考生名单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若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高低排序。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当天,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和入围公示名单。入围名单在招生网公示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注:综合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将提前在浙江海洋大学招生网公布。 第八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学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进行三位一体录取工作。 第十七条 志愿填报: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海洋大学”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填报专业志愿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与办法:学校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如不足(因体检受限等原因所致),则从各专业投档基准线下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直至满额。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第二段分数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九条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4分,D等不计分。 第二十条 学校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报考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按总分150分计)。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九章 收费、奖励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师范类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咏曼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十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接受学校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六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我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务安排、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 ****: 学校网址:wwwzjoueducn 招生网址:/zszjoueducn 招生微信号:zhdzsb 招生咨询电话:0580—2550022招生监督电话:0580-2550014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浙江海洋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韩国留学护照调整要求及韩国留学护照丢失处理首先你得有本护照。然后就是签证问题。像这种情况(去看比赛)只能申请旅游签证。 目前来西班牙的个人旅游签证是比较困难的,不过也不是没可能。 需要你银行有几万元的存款做保证金,然后要你们单位开具证明,证明你旅游完了一定会回国工作之类的。具体的你要到西班牙驻北京或上海使馆去咨询一下具体需要哪些文件,政策一直在变,不过大体上就是需要保证金,工作单位证明,这两个是必须,而且最重要的。补充:你跟旅行团走,也可以,但要提供给旅行社六七万元现金的押金。而且也要提前和旅行团咨询好,是否可以在西班牙范围内自由活动,因为肯定是没有提供带你们去看球的旅行团的,只能是跟旅行团走,然后在一天两天范围内自由活动,然后你们自己跑去看球。青岛的低保家庭的孩子考上留学生还能不能吃低保了 护照是出国留学必备证件之一,护照应该如何办理,下面是整理的韩国留学护照调整要求及在韩国留学护照丢失处理,一起看看吧。 一、韩国留学护照调整要求 1扩大护照申办的受理范围 调整前:已经有过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果在国外换领新护照,原则上必须要在国外长期居留。 调整后:海外中国公民换领护照将不再要求一定要在国外定居。 这意味着:除法律法规明确不能颁发的情形,如旅游等短期出国的中国公民等,如遇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签证页即将用完等情形,均可换领新护照。 2放宽申请材料要求 引入了护照申请人国籍状况声明制,放宽了申请材料要求,确保申请人不用去第三方机构开证明。 调整前,人们向驻外使领馆申办护照时,必须提供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有时还需要去当地第三方机构开具材料来证明其国籍状况。 3未成年办证做出调整 未成年人办证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到场同意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时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到场同意。调整前,我们要求父母双方必须同时到场。 但随着时代发展,人员流动性增强,工作节奏加快,父母双方同时到场越来越难。比如母亲带着孩子在国外上学,父亲在国内,这种情况下父母双方同时到场确实比较难。 调整后,未成年人向各驻外使领馆申办护照、旅行证,只需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并出具同意意见即可。 护照是每位在国外中国公民必备旅行证件,通过上述调整,未成年人在国外申办护照将更为便捷。 统一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材料 调整前,由于各国情况千差万别,驻外使领馆受理未成年人旅行证申请时,要求提供的材料也不尽相同。 这可能会让有些申请人感到困惑,网上还出现了在不同使领馆办理旅行证的所谓“攻略”,这些攻略有的是好心,但也有少数人借此谋利,甚至通过不实宣传以骗取“中介费”,损害申请人利益。 调整后,驻外使领馆将对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实行“全球通”——全球统一的材料标准,除首次申办的原则上应在出生国的中国使领馆办理外,其他可向中国任一驻外使领馆或者驻香港、澳门公署申办,如无特殊情况,各馆在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即可发证。 二、护照丢失处理 1去公安局报案 去公安局报案是为了你的护照不被坏人非法利用,另外万一有人捡到了护照交到警察局警察也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你。去警察局报案了以后,他们会提供一张丢失证明给你,这个一定要保存好,补办护照需要它!(注意:警察局周末不上班,只能工作日去) 2去领事馆补办护照或者旅行证 补办护照和旅行证不是在中国大使馆,而是在领事馆,首尔地区的中国领事馆在南山山下做缆车的地方的旁边,也是周末不上班。如果你不着急用护照,可以补办护照,如果着急回国可以先补办旅行证。 补办护照要提前在网上预约,只有预约了才能补办,另外预约的人特别多,一定要做好心里准备,能预约到两周以内的就很好了。在中国大使馆的官网上可以找到补办护照和旅行证时需要的材料,也可以打电话询问,可以用中文。 3领取护照或旅行证 一切都办完了以后,就拿着单子准备领取护照和旅行证了,办旅行证可以办加急的,多交点钱,两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下来,然后用旅行证买机票,照样可以从网上免税店买东西、提货,之后过海关,登机就可以了,不过在过海关的时候工作人员会问你关于你丢护照的题,如实回答就可以了。还有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你用你之前的护照在免税店买了东西然后丢了护照补办了旅行证的话,记得要退掉你用之前护照买的东西,用旅行证重新买。 三、韩国留学签证申请材料 1签证申请表 2护照 3申请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最终学历证明 5申请人及经济担保人户口本复印件(父亲一栏、母亲一栏、本人的一栏等双面复印件),假如申请人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6银行存款证明书 7本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只要困难就还能吃低保。你经济困难就可以申请。 低保只是保你的买米钱,不保你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你发财致富。 有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民政局咨询或者反应。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注意要把困难说够说透,有利于获得审批。 申请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请鬼知道你困难。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由于低保主要由地方财政开支,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地方财政收入状况不同(有的地方钱多,有的地方钱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政策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如类别的划分、补助等级的确定,补助金额的多少,最低生活标准线的确定、低保补助金是按照月发,季度发还是年度发等都需咨询当地民政局为准。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一、农村低保条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的计算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以年为单位进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全年农副业生产的纯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2、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3、社会服务业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4、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要装修费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之后的收入。 6、遗产或财产继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给的实物(以市场价格折算)收入。 8、在购买奖券、**等有奖销售中所获得的收入。 9、其他应该计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汽车、奢饰品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居住生活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5天,并指导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申请人上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提出补助意见,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5天,对不符合条件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级审批管理机关。 4、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员会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对无异议的对象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保障金领取存折,对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官方说词: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行社会救助体系,以便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目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么?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其是我国社会救助重要内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国民基本生活。现行我国低保主要分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两大类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据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暂行办法》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享受低保。 如何申请低保? 在我国申请低保手续比较简单,由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即可。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审批意见。符合条件的给予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不同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回答问题者注:你所在地区的标准咨询当地民政局)。例如广东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2015年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四类地区,第一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类地区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类地区城市低保为520元,农村低保为386元,第四类地区城市低保为410元,农村低保为260元。 残疾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此前对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20%发放低保金,城乡分别发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残补贴金。非重度残疾人在根据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再按照低保标准增发20%。根据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0%-40%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意见》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定期复核,按月或按季度于首月10日前由金融机构打卡发放。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对象虚报、隐瞒收入或提供虚假证明,经查明后取消。 2、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戴金挂玉、饲养宠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邻居生活标准的可以取消。 3、保障对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间,家庭添有高档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移动电话、摩托车、贵重饰品、空调等,或装修房屋、购买贵重家用电器、新装固定电话的可以取消。 4、有劳动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村级公益性劳动的可以取消。 5、保障对象连续三个月不按时领取低保金或无特殊理由请他人替领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对象及家庭成员与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娱乐和休闲消费的取消保障资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嫖娼行为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 8、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期间大办红白喜事,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家庭年内一次性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额达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报刊载低保中的常见舞弊与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内蒙古3个省份通报2014年清退不合标低保对象超过26万人。 不该“吃”的乱“吃”,一年多查纠150万余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条件的人数占原有低保户总数比例达10%。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数量将由2012年的635万人减少到567万人,年可节省财政资金22亿元。 违规低保并非个别地区现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国查纠城乡低保错保漏保1514万多人。 根据相关规定,低保的对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群众,主要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年老病残等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然而,就是这些困难群众的一点微薄的生活来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尽管近年来清理力度不断加大,违规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现。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0万余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关系保”。9个月后,又有139万违规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财迷心窍: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民政所前所长张景华近日被曝出持有267个存折,全都是从困难群众那里收集而来,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补资金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补贴50余万元。不少群众不会使用存折,把存折放在民政部门托管,给了张景华可乘之机。 从1997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农村的全面覆盖,低保制度经历了10多年的发展,为城市和农村的许多困难群众织就了一张“温饱之网”。然而,这本该由困难群众享受的福利,却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里,令人痛心。 基层部门“欺上骗下”,“末梢腐败”频现监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负责将申请材料等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然而,本该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基层管理部门却在许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骗下”,既当审核的“裁判员”、又当申请的“运动员”。 根据规定,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为群众申请-审查受理-家庭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然而,在这个流程中,常常会出现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有的只是走走过场,甚至出现篡改、歪曲的现象,滋生腐败。 ——不予受理,申请无门。一些官员为了保证与自己“关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额,在第一关就“关”住了一些困难群众。“低保户人选往往在村委会开会讨论前就已确定。”海南临高县一位村民说,其他贫困户即使申请也不会有回音。 ——缺乏调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员用各种手段不公开信息,把“背景”藏着掖着。湖南耒阳长坪乡谭南村原村支书黄国华等人竟篡改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来决定低保指标的归属;还有一些地区的民主评议会长久以来没有村民代表参加。 ——你来我批,蒙混过关。一些上级审批部门光履行“从纸到纸”的使命,不深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使得“审批”成了机械运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浙江温岭一社会救助员利用职务之便,采用冒签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领19名补助对象的补助款11万余元,并作为个人使用。而这场骗局,上级部门本只要根据规定履行好审核义务即可戳穿。 ——一保“终”生,较少复查。根据规定,当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时,低保家庭应报告,上级部门应复核。然而,一些地方并不重视或是刻意无视这种动态管理,频现“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县被曝出某村民过世后仍旧“领”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当地民政部门干部。 畅通监督机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这个事情上,基层干部的权力太大。” 中国农业大学[微博]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如此感叹。在整个低保政策中,基层干部担负着重要的职责,从而也就拥有着集中的权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职权,无视规章制度,把国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当做发给自己的“红包”。一些基层群众把问题反映上去之后得不到反馈,反倒会“惹恼”基层干部,得不偿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针对低保不公现象,各地多次开展清理违规低保行动,并集中整改。记者发现,不少整改工作实际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组织集体会议、近亲低保单独备案等,只是过去没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动并非长久之计,“官保保”仍然不断再现。朱启臻认为,当前的低保流程严重缺乏监督,既没有监督主体也没有监督机制,使得国家补助没有给到应给的补助对象,困难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 调研多地农村问题的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要使得“官保保”问题得到长效解决,需要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机制要落到实处,群众的举报要即时受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可以把权力更多地交给群众。”朱启臻表示,对基层干部权力的约束要从基层群众做起,让他们发得了言、见得了文、说得了话。“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层群众议事规则,完善监督机制,使低保信息公开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规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 (三)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丢失、篡改接受社会救助款物、服务记录等数据的; (六)不按照规定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 (七)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八条 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wwwgovcn/flfg/2014-02/27/content_2624221htm
中澳关系怎么去澳洲留学
上一篇
11-13
高二怎么申请去德国留学
下一篇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