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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基本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 安监局发的 普焊500,二保焊、氩弧焊800还不一定有,电渣其次 等级证,劳动局发的,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 初级600,中级800,高级1K,技师1K5,高技2K高压证,可以焊高压容器,管...
最基本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 安监局发的 普焊500,二保焊、氩弧焊800还不一定有,电渣其次 等级证,劳动局发的,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 初级600,中级800,高级1K,技师1K5,高技2K高压证,可以焊高压容器,管道,考试很正规,很难考,证比较贵,工资也最好,每种焊接方法,每种材质,每种焊接位置,一个证。1、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 发的是特殊工种的操作证,也就是上岗证。3年一审,逾期三个月证件作废,重新补办。2、技监局:发的是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证,也有人称之为“高压焊工证”。分焊接方法,焊接材料,工件材质和焊接位置等方面分类。焊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时,就要求有这类证。共有七个大项,取证考核相当严格,且每个焊工都有编号,在脱离单位监管的情况下,焊工是无权使用该证书的。3、劳动局:技术等级证,分为五至一(五个等级)也就是我们说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由省劳动厅盖章签发,其余可由市劳动局颁发,这个证除技术水平外,还讲究按步就班,得先拿初级,再中级……,要看从事本工种的年限。关于<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证>从事压力容器行业好像没有专门的检验工程师考试,一般都是公司任命的检验工程师、质量责任工程师,如果是从事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工作年限到了,并取得了中级工程师职称,技术水平也到达了一定高度,可以向公司申请任命压力容器检验工程师。公司如何取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资质?其中比较难搞的资料该如何办理?如焊接工艺评定等。关于颁发《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质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质技监局锅发[2000]99号关于颁发《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的通和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装单位条件第三章 审查程序第四章 换证程序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六章 附则附件第二章 安装单位条件第八条 安装单位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2.具有适应压力管道安装需要的质量体系; 3.有所申请范围内压力管道的安装业绩和安装能力; 4.通过工程项目证明安装质量合格,安全性能可靠。 第九条 安装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压力管道安装质量和安全技术管理的要求,参照 GB/T19000-IS09000系列标准选择适合本单位的质量体系模式。安装单位的质量管理应由最高管理者领导,并由最高管理者授权的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体系。最高管理者应任命适量的责任人员(责任师)协助管理者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重点过程的质量控制。安装单位必须编制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和作业指导书、表卡、报告等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有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 第十条 安装单位质量体系应具备足够的人员资源条件: 管理者代表和责任师等质量体系责任人员的数量和任职资格应达到“安装单位质量体系责任人员最低条件表”(见附件二)的要求;从事压力管道安装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焊工、 管工、无损检测人员、理化人员的最低数量和资格应达到“安装单位人员资源最低条件表”(见附件三)的要求。第十一条 各级别安装单位应有适应压力管道安装所需要的成型设备、起重设备、焊接设备、检验设备等,其设备条件一般应符合“安装单位必备设备条件表”(见附件四)的要求。第十二条 安装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应有必要的保护设施;安装非金臆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 应有符合相应需要的工装设备。 第十三条 各级别安装单位应有相应的经济规模、工作条件和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应符合“安装单位资质要求表“(见附件五)的要求。 第三章 审查程序策十四条 安装资格审查程序包括:申槽、受理、评审、批准和发证。 第十五条 申请1.申请安装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填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六)和“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七)。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指国务院主管部门(含国务院直属的特大型企业) 下同]、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和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资料提交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同时抄 送申请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2.具有GB类、GC2级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如再申请 GA类、GCl级安装资格,应先将申请资料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提出意见后,再提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六条 受理1.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后,根据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按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是否受理。 对同意受理的,应在45日内发出《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格式见附件八),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不同意受理的,也应在4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及其所在地的省级成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2.凡属下列单位之一的,不予受理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 (1)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安装单位;(2)学会、协会、咨询公司等单位; (3)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的检验单位;(4)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的评审机构;(5)其他不符合《规定》及本《实施细则》要求的。3.受理通知书有效期为18个月。由于申请单位原因,未按期完成审查工作的,受理通知书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评审1.申请单位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应约请一个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工作;评审机构应及时向申请单位提供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申请单位应按《规定》、《实施细则》、评审指南和评审细则等进行自我评定,自我评定合格后,进行评审。在开始评审工作前,评审机构应向受理机构备案。 2.评审工作分为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和联审: 条件初审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4人,审查组组长由具有3年以上评审经历的人员担任。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条件初审应全面审查安装单位应具备的条件,重点是对管理者代表、责任师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核、人员条件和设备条件的审查、质量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及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 评审机构应将条件初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根据评审机构的意见,签发《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格式见附件九),通知申请单位准备提交安装质量评审的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安装质量评审应在条件初审后进行,由评审机构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由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的评审员及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由评审机构视具体情况,可分次进行,每次审查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一次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安装质量评审主要审查申请单位安装压力管道的能力。 重点是对材料、焊接、无损检测、检验等过程的审查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审查。评审机构应将安装质量评审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交给申请单位,同时报送受理机构。 联审由评审机构协助受理机构组织,联审组由受理机构代表、评审员和特邀专家(必要时)组成,受理机构代表任组长;审查组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 联审应对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条件初审和安装质量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受理机构代表在联审时应对评审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联审的审查时间不超过2日。 对GA类、GCl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省级、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可各派1名代表参加。申请单位的主管单位可派员参加。 对GB类、GC2、GC3级安装资格的申请单位,联审时,申请单位所在地(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派1名代表参加。3.联审结束时,联审审查组应出具联审报告。 联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审查工作概况、审查内容、专业小组审查意见、评审的许可证级别及安装范围、审查组评定意见、审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工作单位、技术职称、职务等)。4.审查组评定意见分为具备条件、基本具备条件和不具备条件三种:(1)具备条件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可评为具备条件。(2)基本具备条件基本符合所申请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各项条件和要求,在技术力量、生产装备、质量体系运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过整改后能达到要求,可评为基本具备条件。 (3)不具备条件 对不符合(1)或(2)条件的单位应评为不具备条件。5.联审组评定意见为基本具备条件的,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整改报告提交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联审组评定意见为不具备条件的,二年以内,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6.评审机构应及时汇总申请单位自检、条件初审、安装质量评审、联审以及整改确认报告等,形成综合材料,经评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受理机构,同时抄送申请单位。7.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联审过程中,必要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可派观察员参加。 第十八条 批准GA类、GCl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GB类、GC2、GC3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对综合材料评议后,提出审核结论意见。对于审核合格的,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未被批准的,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单位和评审机构。 第十九条 发证 1.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批推的申请单位,可办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1式6份(正本1份,副本5份), 发给安装单位正本和副本各1份,国家、省级、市级三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评审机构各1份副本存档。 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上,必须写明所批淮安装单位的名称、地址、安装资格级别和限制条件。 3.已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臂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经申请、审查、批推,获得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GA类、GCl级安装许可证时,应将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注销并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后,才可领取新证。4.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收到综合材料后,对审批合格的单位一般应在45日内办理完发证手续。 5.《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方法(见附件十)编号。第四章 换证程序 第二十条 换证申请持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换证申请报告,内容包括:1.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换证申请书(见附件十一);2.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七);3.取证(前次换证)以来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情况。第二十一条 换证评审方式1.原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根据换证单位的换证申请,在45日内发出受理通知,换证单位收到受理通知后,应约请一个评审机构进行换证评审。2.换证审查人员组成及审查要求与取证时的联审相同。 3.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间断压力管道安装2年以上,或连续3年未达到年安装压力管道最低数量(见附件十二)的,或5年内未达到5年安装压力管道最低数量(见附件十二)的, 不予换证评审。 第二十二条 换证评审内容 换证评审的重点是: 1、安装单位条件审查;2、所安装的压力管道是否超出许可证批难的范围;是否存在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扩散给无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单位;3、安装许可证有效期内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体系运行情况;4、对压力管道有关法规、规章和标推的执行情况,接受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情况; 5、现场抽查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情况; 6、考查为用户服务情况和用户反馈情况; 7、考查历年安装工程有无重大质量事故。第二十三条 换证评审意见换证审查组按本《实施细则》要求评审后,应提出审查评定意见并出具评审报告。审查评定意见为:具备换证条件、基本具备换证条件、不具备换证条件三种。 1.具备换证条件 换证单位在取得许可证期间,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体系运转正常,压力管道安装质量比较稳定,能严格执行压力管道有关法规、标推,接受监督检查,可评为具备换证条件。2.基本具备换证条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体系运转基本正常,执行压力管道有关法规、标准较好,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存在一些能在整改后解决的问题,可评为基本具备换证条件。3.不具备换证条件不符合上述1或2条件的,可评为不具备换证条件。 对于不具备换证条件的,由受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要求重新评审或吊销《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被吊销《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单位,二年以内不受理该单位的压力管道安装资格申请。第二十四条 换证审批 原发证机构,根据评审机构的评定意见,审核后,提出换证审查结论意见。对同意换证的,报发证机构审批,对审核不同意换证的,通知申请换证单位和评审机构。第二十五条 换证发证的程序及要求按照本《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 换发证时,应将原《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交还发证部门。 第二十七条 申请扩大压力管道安装范围的安装单位, 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进行申请、受理和评审;2、在换证前提出扩大压力管道安装范围申请的,其联审与换证审查同时进行;3、仅因为缺少安装业绩,而未取得相应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受理机构在联审后,可根据安装单位的申请,签发《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在该通知书有效期内,由原评审机构进行安装质量评审,汇总综合材料;4.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进行批准和发证。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应在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颁发的或换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副本)寄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统一公布取证和换证的单位名单及其安装范围。第二十九条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持证单位,应严格执行压力管道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保证压力管道安装质量,做好用户服务工作。 第三十条 持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遵守下述规定: 1.接受压力管道所在地和安装单位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2.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体系责任人员应报省级和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备案,人员资格应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 3.不得涂改、伪造、转让或出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4.不得向无安装许可证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第三十一条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持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在十五天内向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评审机构备案:1.更换法定代表人或管理者代表; 2.质量手册改版;3.工厂名称、地址改变。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发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视具体情况,作出通报批评、限期整顿、吊销《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等处理决定。 第三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考核发证的,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情节严置的,暂停发证资格,并对外公布。被停止发证资格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期间内对发证、考核工作进行整顿。停发证期间,相关发证、考核、管理工作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承担。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印制。 第三十五条 在《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评审工作中有关各方发生争议时,由受理机构协调解决。 第三十六条 具备自行安装能力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批后,可以自行安装本单位使用的GC2、GC3级压力管道。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照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附件一: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编号:Gz 安装单位名称: 地址: 经审查,你单位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 则》规定条件,允许安装 级压力管道,予以发证。 限定条件: 评审机构: 评审报告编号: 许可证有效期至: 发证机关: (印章) 授权签发人: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安装单位质量体系责任人员要求最低条件表人员最低数(不含最高管理者) 对管理者代表的要求 对责任师的要求 对项目质量保证师的要求 其他要求 GC1 GC26 学历:大学本科(工程系列)职称:高工从事专业年限:至少6年 学历:大专(工程系列)职称:至少有4名工程师,其余至少为助工从事本专业年限:至少4年 学历:大专(工程系列)职称:工程师从事本专业年限:至少4年 应有焊接、化机专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 GA2 GB1GC24 学历:大学本科(工程系列)职称:工程师从事专业年限:至少5年 学历:大专(工程系列)职称:至少有2名工程师,其余至少为助工从事本专业年限:至少3年 学历:中专(工程系列)职称:助工从事本专业年限:至少3年 应有焊接、化机(或锅炉、暖通、机械)专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 GB2 GC33 学历:大专(工程系列)职称:工程师从事专业年限:至少4年 学历:中专(工程系列)职称:至少有1名工程师,其余至少为助工从事本专业年限:至少3年 同上 应有焊接专业或化机(或锅炉、暖通、机械)专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 注:1.质量体系责任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2.项目责任师的数量应与安装队伍及安装项目相适应,项目责任师的数量不含在人员最低数量内。--------------------------------------------------------------------------------附件三: 安装单位人员资源最低条件表级别 项目GA1、GC1 GA2、GB1、 GC2GB2、GC3 从事压力管道安装人数 总数 250人 100人 30人 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5%人员总数且不少于16人 5%人员总数且不少于10人 5%人员总数且不少于6人 持证焊工 总数 40人 12人 4人 氩弧焊工 7人 4人 2人 理化人员 2人 & & 管工 40人 24人 8人 无损检测 RT Ⅱ 4人 2人 & Ⅲ 1人 & & UT-Ⅱ 2人 1人 & MT-Ⅱ 1人 1人 & PT-Ⅱ 1人 & & 总数 8人 4人 & 注:1.GB1级或GC2级安装单位中对于只进行专项安装(例:PE管安装专业队伍,集中供气站安装专业队伍,小型深冷装置安装专业队伍等)的,对其人员总数和工程技术人员总数的要求可按GB2、GC3级要求。2.工程技术人员指具有工程系列技术员以上职称人员。3.GAl级安装单位焊工中应有不少于20人持有下向焊或自保护半自动焊项目。GA2级安装单位焊工中应有不少于8人持有下向焊项目。4.持证焊工指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的要求取得相应资格的焊接工人,焊工持证项目应满足安装需要。5.无损检测人员指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捡测人员资格签定考核规则》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附件四: 安装单位必备设备条件表级别数量设备类别 GA1、GC1 GA2、GB1、GC2 GB2、GC3 手弧焊机 20台 15台 6台 氩弧焊机 7台 4台 2台 焊条烘干设备 4台 3台 2台 射线探伤机 5台 3台 & 超声波探伤机 2台 1台 & 磁粉探伤机 2台 1台 & 汽车吊(8吨以上) 2台 1台 & 内对口器 2台 & & 发电设备 2台 1台 & 液压试验设备 6台 4台 2台 光谱分析仪 2台 1台 & 现场热处理设备 数量满足需要 数量满足需要 & 便携式硬度计 1台 1台 & 注:1.GA类安装单位要求有发电设备,其余安装单位不要求。GAl级安装单位要求有内对口器,GCl级安装单位不要求。2.除上表设备要求外,还应考虑下述设备条件:气压和泄漏性试验设备和长输管道安装所需的挖掘设备、推土机、吊管机、穿越设备、大型弯管机、管道爬行器、自保护半自动焊机等专用设备;测量用的经纬仪、水准仪;测厚仪、电火花防腐层检测仪、切割设备、清管器、满足焊接材料保管环境要求的设备和射线底片评定所需设备等。3.逆变式焊机同时具备手弧焊和氩弧焊能力的,计入手弧焊机的台数也计入氩弧焊机的台数。4.各级安装单位应有满足现场安装需要的一定数量的活动房。5.GA2、GBl、GC2级别的安装单位如果与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的专业无损捡测单位签定压力管道无损检测委托协议的,不再要求无损检测设备条件。6.GA类不要求现场热处理设备。--------------------------------------------------------------------------------附件五: 安装单位资质等级要求类别或级别 资质等级 GA1、GC1 施工承包资质或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 GA2、GB1、GC2 施工承包资质三级以上 GB2、GC3 施工承包资质四级以上 注: 1、安装单位资质等级指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1995年10月6日,建设部令第48号)分类中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承包企业资质等级;2、建筑业企业资质应与压力管道有相应关系。--------------------------------------------------------------------------------附件六: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申请书样式(略)附件七: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基本情况表(略)附件八: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受理通知书样式(略)附件九:准许试安装压力管道通知书(略)附件十: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编号办法(略)附件十一: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换证申请书(略)附件十二: 许可证有效期内安装压力管道最低数量表许可证级别 每年安装最低公里数 五年安装最低公里数 GA1、GC1 20 100 GA2、GB1、GC2 10 50 GB2、GC3 5 25你说的太笼统!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资质比较多!它包括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资质;压力管道同样也包括压力管道设计、安装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资质;看你公司想取哪一种资质,取压力容器及管道方面的资质,时间相对较长,少则三五个月,多则半年以上或更长时间!同样的资质种类受理单位可能又不一样。焊接工艺评定是压力容器制造取证前期开展的工作之一!焊评不是难搞的资料!申请及评审资料才是最为重要的资料,当然了焊评资料是在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取证过程评审阶段所要审看的资料之一。以上是我的个人意见,希望对你工作有所帮助! 171061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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