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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重点院校推荐北京大学,中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法学专业历史最悠久,为中国培养了大批法律学精英人才。顺便提一下,中国最著名的法学家,当代知识分子的良心贺卫方教授目前就在北大法学院,希望当面聆听贺教授教诲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北大法学院。中国...
法律硕士重点院校推荐北京大学,中国最著名的大学之一,法学专业历史最悠久,为中国培养了大批法律学精英人才。顺便提一下,中国最著名的法学家,当代知识分子的良心贺卫方教授目前就在北大法学院,希望当面聆听贺教授教诲的同学可以考虑报考北大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法律教育中的佼佼者、“五院四系”之一、全国法学输送者,有接近30%的全公费、学术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强、对法律硕士教育也相对重视。华东政法大学,整体实力在西南政法大学之下,但对于法律硕士的教育和资源的投放却在众学校之上,而且第二年开始分方向,在华东一带就业情况非常好,而且学校一般会要求学生学习第二外语,而且地点处于中国的经济中心上海,发展前景非常良好。给你转载一篇法硕的高分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吧,!复旦大学高分学姐考研经验我一开始的时候和绝大部分考生一样,怎么复习都不知道,但是慢慢摸索之后,才慢慢走向正轨,我考研的过程中有很多经验也有很多教训,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最重要的是心态,当你决定考研了,你就该全力以赴,不要被杂事所打扰。然后你的目标需要明确下来,作为一个成年人我们该懂自己要的是什么。最后就能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并积极实践。法硕专业课,用书:法硕考点解析、法硕历年真题,我还买了法硕考试指南,法硕考试分析,法硕配套练习,法硕必备法条,法硕标准化题库。对于初步接触的人来说,先看教材,可以直接选择考点解析,就当看闲书一样,混个脸熟,记不住没关系,因为大家都记不住。一边看一边做章节真题,看完一遍后第二遍千万不要看综合的部分,民法刑法可以再看一遍。可能刚开始看有点难懂吧,刑法和民法重理解,在你觉得自己掌握的很不错的情况下,才开始背诵。真题也是要按照你自己的计划做,真题真的非常重要,做了真题,你就会发现自己的不足在哪里。做真题和背解析可以交叉着进行。法硕不仅要多做题而且还要多背书,我最后都是把书撕开背的,因为一大本拿在手里,真的好重的。说起来总是好简单,但真做才发现太难了,有时候背一面要一上午,然而到了下午又忘记了,真是心太累~~法硕貌似越来越靠近司考,题也越来越难,刑民部分在做题时候要增加难度。专业课考试一定要把选择题正确率提高,这样才能考高分。最后的模拟题是拿来练手的,看看自己还有哪些不足。政治和英语就跟着天道的网课,相信我,政治没有不过线的,但是自己很难踩准点。请教一下关于专科考研究生的相关问题?报考点广东26处,你在广州的话,就去高校报啦,比较近广州市招生办公室东莞市招生办公室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湛江市招生办公室茂名市招生办公室肇庆市招生办公室汕头市招生办公室梅州市招生办公室中山市招生办公室韶关市招生办公室深圳市招生办公室珠海市招生办公室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法硕怎么样专科层次想参加考研要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以后才可以考(这里说的两年不是说到考研报名、考试时满两年,而是说到考研那年的9月份入学时满两年就可以了。报名参加考试时只能以同等学力(不是同等学历)的身份来参加考试。 以同等学力来参加考试,常常要受到很多限制,除了两年的年限之外,有些名牌大学还要求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能证明自己学术研究能力的论文两篇。 给你举个06年的例子~!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上述(一) 或(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 网上报名: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 年10月10日—31 日每天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wwwchinayz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华研法硕2024重庆工商大学 招生简章非法学53人,法学 26人华南理工大学的法学类专业水平一般般,2017年第四轮学科评估,得分只有B。华南理工大学是建筑老八校、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英大学工程教育与研究联盟主要成员;是以工见长,理工结合,管、经、文、法、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原名华南工学院,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期,是以中山大学工学院、岭南大学理工学院工科系及专业、调入湖南大学、武昌中华大学、武汉交通学院、南昌大学、广西大学等5所院校部分工科系及专业组建而成,1988年更为现名。扩展资料:文化传统:1、校徽:以华南理工大学的标志性建筑牌坊以及广州市市花木棉花为设计主题,整体为圆形轮廓,以蓝色为主基调,蓝白相间,外环上方是中文“华南理工大学”,下方是英文“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中英文对照。2、校训:“团结、勤奋、求实、创新”。3、校章:学校校章是教职工和学生佩戴的题有校名的长方形证章,教师校章为红底白字,研究生校章为橙底白字,本科生校章为白底红字。4、校旗:学校校旗分主旗和副旗,印中英文校名和校徽,主旗为红底黄字黄徽,副旗为白底蓝字蓝徽,旗面长宽比例均为3∶2。—华南理工大学在2024年的研究生招生中,各高校在法学和非法学专业的招生人数显示出不同的趋势。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作为重要学院之一,坚守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发展迅速,从2002年成立至今,已取得多项关键成就,如获批自主设立法律社会学、经济政策与法律学术硕士学位点,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增列为法律硕士授权点,共建重庆知识产权运营研究中心,以及法学一级学科获得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等。在2024年,各高校的招生简章显示了如下趋势:非法学专业方面,清华大学计划招生64人,北京大学招生123人,中国人民大学招生113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55人,中央民族大学招生100人,北京师范大学招生153人,北京理工大学招生110人,中国政法大学招生145人,北京科技大学招生16人,北京化工大学招生25人,北京邮电大学招生4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25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招生93人,中国矿业大学招生25人,北京工业大学招生10人,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4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63人,首都师范大学招生7人,北方工业大学招生13人,北京联合大学招生9人,中国传媒大学招生3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招生9人,北京工商大学招生非法学35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招生非法学15人,国际关系学院招生非法学12人,外交学院招生法学17人,国防大学招生非法学1人,南开大学招生非法学35人,天津大学非法学招生19人,法学招生22人,天津师范大学招生非法学45人,法学招生45人,中国民航大学招生法学18人,天津商业大学招生非法学18人,法学16人,天津财经大学招生非法学23人,法学23人,天津工业大学招生非法学16人,法学23人,武汉大学招生非法学38人,法学27人,华中科技大学非法学招生125人,法学招生15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非法学招生180人,法学招生128人,武汉理工大学非法学招生20人,法学招生25人,华中师范大学非法学招生37人,法学招生67人,湖北师范大学招生非法学10人,法学10人,三峡大学招生法学14人,湖北大学招生法学47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法学32人,中南民族大学招生非法学18人,法学35人,长江大学招生非法学22人,法学22人,武汉工程大学招生非法学5人,法学8人,华东政法大学招生非法学199人,法学220人,复旦大学招生非法学122人,法学39人,上海交通大学招生非法学86人,华东师范大学招生非法学11人,法学25人,同济大学招生非法学151人,法学62人,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非法学28人,法学18人,上海财经大学招生非法学60人,法学14人,上海大学招生非法学75人,法学42人,华东理工大学招生非法学45人,法学4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非法学53人,法学45人,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非法学52人,法学50人,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非法学73人,法学78人,上海政法学院招生非法学17人,法学71人,中山大学招生非法学53人,法学55人,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非法学31人,法学40人,华南师范大学招生非法学21人,法学30人,暨南大学招生非法学100人,法学60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非法学133人,法学15人,华南农业大学招生非法学14人,法学16人,广东财经大学招生非法学37人,法学87人,深圳大学招生非法学37人,法学44人,广州大学招生非法学25人,法学35人,汕头大学招生非法学56人,法学21人,广东海洋大学招生非法学12人,法学12人,湖南大学招生非法学106人,法学79人,中南大学招生非法学25人,法学1人,湖南师范大学招生非法学45人,法学36人,湘潭大学招生非法学48人,法学115人,湖南工商大学招生非法学20人,法学13人,吉首大学招生非法学8人,法学10人,湖南科技大学招生非法学14人,法学15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招生非法学11人,法学13人,长沙理工大学招生非法学25人,法学25人,南华大学招生非法学7人,法学7人,湖南理工学院招生非法学17人,法学17人,湖南工业大学招生非法学18人,法学4人,西北政法大学招生非法学185人,法学162人,西北大学招生非法学67人,法学29人,西安交通大学招生非法学20人,法学20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法学24人,陕西师范大学招生法学16人,西安工程大学招生非法学13人,法学8人,延安大学招生非法学13人,法学12人,陕西理工大学招生非法学10人,法学10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生非法学25人,法学12人。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各高校在法学和非法学专业的招生人数存在显著差异,体现出不同院校对法律人才和非法律人才的不同需求。同时,上述数据也反映了各院校在法学教育方面的重视程度和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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