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拟录取后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平原,由光华、柳林两个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2300余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成都平原,由光华、柳林两个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2300余亩。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原名四川财经学院,是中国办学历史悠久的综合性财经大学之一。1952-1953年经两次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由西南地区17所财经院校、综合大学的财经系科合并组成,荟萃了西南地区的财经教育专家和教授,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彭迪先、陈豹隐、李孝同、梅远谋、刘洪康、杨佑之、汤象龙、刘诗白等在校任教。学校前身院校之一的上海光华大学成立于1925年,1938年内迁至杜甫草堂西侧兴办光华大学成都分部,故光华校区校址所在地得名“光华村”。2001年,学校在光华校区以西的柳林镇征地建设柳林校区,面向新世纪打造现代化大学校园,目前已完全实现了主校区的办学功能。学校建校初期由国家高教部和四川省主管,1980年起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1985年更名为西南财经大学。1995年,学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学校以独立建制划转教育部直接管理。  回眸过去,筚路蓝缕,三次创业,玉汝于成。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几代师生员工立志献身于教育事业,培育和弘扬“经世济民、孜孜以求”的西财精神,秉承“严谨、勤俭、求实、开拓”的校训,坚定“励精图强、团结拼搏、朝气蓬勃、争创一流”的大学信念,积极探索社会主义高等财经大学的办学规律,繁荣和发展财经科学,培养高素质经济、金融人才,努力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已建设成为国家经济学、管理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国家和西部地区金融、经济、管理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及西部财经学科国际交流的中心。截至目前,有66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35门课程列为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2004年,学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标志着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达到国内高校先进行列。  学校长期坚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原则,着力构建院校二级管理、校—院—系(所)三级架构的科学高效的社会主义现代大学管理制度,促进大学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和谐发展,激发基层教学科研组织的活力,充分调动教师致力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以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体,金融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形成经、管、法、文、理、工相结合的学科特色。学校拥有37个博士学位培养专业、67个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含4个硕士专业学位),32个本科专业,设有27个学院(中心、部)等教学单位。拥有金融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和统计学等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包括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涵盖31个二级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等3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及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设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3个博士后流动站。  学校拥有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级社科研究基地,以及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财政学、统计学、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9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拥有西南地区首家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教育基地及全国首批注册会计师(CPA)培养基地,是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单位;2008年,成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设有“中国人民银行模拟银行实验中心”、“全国金融系统出国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培训中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西南财经大学出国培训中心”, 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金融智能与金融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并设有国家“211工程”专项建设的“金融科研实验中心”、“会计电算化”、“统计分析”等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科研强校”,充分发挥金融研究和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优势,着力研究国家金融、西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形成了繁荣经济科学、服务金融事业、发展地方经济的研究特色。学校设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以及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取得科研成果18000余项,完成了400余项国家和省(部)级重要研究课题,以及一批有重要影响的横向应用课题,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近300项。教师及研究人员出版的成果多次荣获“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经济学家》杂志是全国社会科学优秀期刊,跻身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期刊方阵”和“双效期刊”,入选“教育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名栏建设”。《财经科学》为全国经济类核心期刊。两刊连续三届均入选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大师铸大学,大器方乃成。学校现有教职工1656人,其中教师1030人,有教授174人、副教授264人,博士生导师159人;还聘请了486位国内外经济学家、银行家、企业家为我校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教师中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3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4人,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选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选9人,霍英东优秀青年教师奖及资助计划获得者6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7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0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7人。学校坚持“引进为要、培养为重,凝聚为纲、创业为本”,加强人才资源开发,构建财经学科人才高地。采取超常规举措引进海外人才,学校领导多次率团赴海外招聘;截至目前,已引进全职海外博士近70人、讲座教授23人、课程教授15人,开创了人才引进工作的新局面。成立了以海外引进人才为主体的“经济与管理研究院”;2007年起,特聘6名海外知名学者担任有关学院院长。推进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转变,着力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提高。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理论为基、应用为重、创新为魂”的教育新理念,构建“立体化”实践性教学模式及“复合型财经人才培养项目”,为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人才,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819人,其中普通全日制本科生16451人;硕士研究生4920人,博士研究生990人。此外,还有一批国外留学生及港澳学生,以及成人教育学生万余人。建校以来,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13万余名,其中金融专业本科和研究生培养规模以及到金融部门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居全国高校前茅,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库”。各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金融、保险、证券、工商企业、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许多毕业生已锻炼成长为我国金融、经济部门和各行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一些学生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外著名机构任职和国外大学任教。  学校坚持兼容并包,兼收并蓄的学术方针,以广阔的胸襟,开放的眼界,广泛吸纳人类文明成果,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家教育机构、知名大学、金融部门及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的途径和形式,加快了学校融入国际经济管理教育的步伐。学校举办的一年一度 “中国金融论坛”、“海峡两岸会计、统计、金融学术研讨会”等重要的大型学术会议,在国际国内产生了广泛影响。国际合作方面,与美国甲骨文公司合作的“金融服务中心”、与英国英杰华保险公司合作的“中国保险会计师培训中心”、与澳大利亚安盛国卫集团公司合作的“中国保险中介人培训中心”、与日本精算师协会合作的“西南财经大学日本精算师资格考试中心”、与德国西门子公司合作的“西门子-SAP工商管理信息中心”和与美国纽约人寿国际公司合作的“纽约人寿国际公司-西南财经大学寿险管理(LOMA)考试中心”等多个专门教育机构。国内合作方面,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共建了“支付结算研究中心”、与华晨控股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太平洋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台湾光华教育基金会也在我校设立了“太平洋-光华保险教育基金”。  学校非常重视校园文化的构建和弘扬,结合学校设学光华、柳林的实际,汲取巴蜀文化精华,发扬开放包容的西财精神,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通过参与“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开展以“光华讲坛”为代表的系列高水平学术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近年来,我校学生先后多次荣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德勤税务精英挑战赛、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全国物流设计大赛等冠军或一等奖。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1996年学校党委荣获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1998年获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授予的“1993-1998年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荣誉称号。有3个班级获教育部、团中央授予的“全国先进班集体”称号,2个团总支获团中央“红旗团支部”称号。  西南财经大学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支撑条件。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科研、体育运动和后勤生活服务设施,教学场地充足、设施齐全,学生住宿条件好;学生食堂为四川省高校示范食堂。图书馆馆藏文献已达232万册(含电子图书),现拥有各类型及自建数据库近50个,生均图书馆面积在部属院校中排名第一,文献资源中心是西南最大的财经文献中心。中国金融数据中心采用美国甲骨文公司提供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密歇根大学提供的数据应用软件,收集了近20年的国家金融数据,创建了金融学科门户网站—“中国金融信息港”,成为服务于我国金融研究与教学的综合金融信息系统和国际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学校构建了先进的网络教学环境、教学资源库和集成化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校园网光纤到户,网上教学科研资源丰富,整体信息化居于全国财经类院校先进水平。体育设施完备,建有2座体育馆,3个标准田径运动场,57个球类运动场及2个标准游泳池。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望未来征程路漫漫。面对世界多极化、全球一体化的浪潮,西南财经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抗震救灾伟大精神为动力,以内涵式发展为主题,以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建设为抓手,重点抓战略、抓人才、抓文化、抓资源,进一步强化危机与进取意识、质量与创新意识、改革与发展意识,始终坚持走国际化、特色化、个性化、创新型的发展道路,到2010年初步建设成为财经学科实力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大学,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部分学科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财经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2006年广东重点线是637,财大录取线是678  2007年广东财大录取线是558  2008年广东文科重点线是570,财大录取线是578  2008年广东文科重点线是564,财大录取线是583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2023年emba招生简章哪里去给你弄录取名单? 呵呵只能告诉你的是 学院350多的人非常多,这部分人也有希望,360+的一般不出意外都能录取 金融中心整体录取要比学院高个十多二十分 1 厦大的难度肯定比西财要大得多的,金融中心也不见得比厦大难度大,金融学院性价比不错,金融中心性价比不怎么样,因为就业质量差不多2 我说的是360+就比较稳当,能被录取了,340+的被录取的也有,350+是分数集中段,但一般刷人就先刷340+的;360这个分考厦大还不知道能不能上线呢,而且即使上了也是刚上线,胜算很小,考厦大南开这样的2线名牌也至少有370 380才有希望;复旦420,其他都是380以上的那一年,西财好像还是340,实际录取分数线也没偏离多少3 数学不好,考厦大这样的学校肯定考不上;西财则不一样,09年那样年,我认识一个人数学才考80 90 最后都被金融学录取了4 别个学校都没有辅导班,西财就有辅导班,还是出题老师上课,给外省的搞信息不对称,有失公平,但是公平的地方是不管你来自1本 2本 3本,只要分数够了 就能录取5 有时候竞争不能只看表面,34所的单科线一般都比较高,西财这连续两年政治英语的线才40多分,要是考厦大,就单科早都把你卡死了;还有就是生源质量有差别,还有那个水货辅导班,严重降低了考试难度6 考西财你不能随意得高分,但是也低不下去,一般120以上就很不错了,但是这个现象是名校普遍存在的,这些名校如果专业课都很简单,那就不叫名校了(考政治经济学相当于是给你减低了难度,只要听过辅导班,就可以背多分了)请教一下关于专科考研究生的相关问题?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2023年emba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深空网根据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官网发布的《2023年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方向(EMBA)》,整理了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2023年EMBA招生的相关信息,仅供各位参考。学校简介西南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有光华、柳林两校区,辖地2300余亩。校园湖光柳影,芳草绿树,翩翩学者,蔚为大观,是著名的“园林式院校”,实乃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西南财经大学于2002年成为全国首批30所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EMBA(现统称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方向”)项目培养院校之一。2005年EMBA项目通过国务院学位办合格评估。西部商学院作为培养单位,至今已累计培养EMBA毕业生2600余人。我院EMBA项目是中西部唯一获得EQUIS国际商学院认证和中国高质量MBA教育最高等级认证,具有“双认证”的高级管理人员培养项目,办学特色和培养质量受到了国内外权威认证体系的认可。EMBA项目以“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为宗旨,打造集创新意识、社会责任、资源整合为一体的前沿教育模式,充分发挥“西部智库”的作用,助推西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得到了广大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培养目标秉承“融汇中外管理智慧,立足本土实践,助推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办学使命,着力培养掌握前沿管理知识,具有深远国际视野,把握机遇勇于创新,纵览全局引领发展,拥有良好商业道德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级管理者和企业家。招生类别及政策1西部商学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方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3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4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学习内容及方式EMBA学生将接受多维度的课程学习,包括:管理类核心课程:课程帮助学生系统地掌握管理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增强自身应用与研究的能力。管理经济学、战略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与品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等,特色金融课程:课程依托西财学科优势培养在职学生的金融思维与实战能力,包括企业家的金融思维、投融资管理、证券投资与财富管理、私募股权与创业投资等,未来思维与数智财经课程:课程凸现“新财经”特色,让学生构建宏观视野与全球格局,强化创新思维和转型思维,包括全球视野下的中国经济解析、数字时代的商业模式变革、大数据与信息系统管理、商务智能与金融科技等。社会责任课程:课程激发在职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以及公益事业中去,包括全球责任、商业伦理等。人文精神课程:课程以人文思想为基础,结合管理实践,打开人文学科的宝藏,让学生感悟人生智慧,提升个人素养综合实践探究:以丰富多彩的实践类活动引导学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包括案例撰写、企业参访、实境教学、调研咨询、小组课题研究等。注:课程内容将结合当年研究生院下达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统一制定。同时,在培养过程中将采用丰富的教学方式,运用研讨式授课,案例教学,移动课堂,名师讲座,公益论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教学内容,确保教学效果。招生说明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1招生对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注:考生须核对学历、学位证书的真实有效性。如经招生部门或教育部认证中心查询证件不属实,即取消参考、入学资格,已入校学生取消学籍。2学制年限学制两年(课程学习15年,撰写学位论文05年),最多不超过4年。3授课类型每月集中授课一次,时间为4天(两个工作日连周末两日)注:网上报名时授课校区均为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请广大考生谨慎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4招生计划注:报考时请填选(029)西部商学院5学费198万元/人6分数线根据当年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划线为准。7毕业授位学生修满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方向(非全日制)教育培养所规定所有学分,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由学校按学位条例和学位申请程序审定后,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报名与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注意事项: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缴费、核对确认网报信息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等工作。确认将通过网上进行或现场进行,届时将根据防疫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确认时间预计为2022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试1初试(1)初试日期和时间:时间:2022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国语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3)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复试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之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2)复试时间: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为准。(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录取1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5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6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其他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4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5本章程内容如遇与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文件不一致的,以研究生院文件为准。专科层次想参加考研要毕业参加工作满两年以后才可以考(这里说的两年不是说到考研报名、考试时满两年,而是说到考研那年的9月份入学时满两年就可以了。报名参加考试时只能以同等学力(不是同等学历)的身份来参加考试。 以同等学力来参加考试,常常要受到很多限制,除了两年的年限之外,有些名牌大学还要求在相关专业期刊上发表过能证明自己学术研究能力的论文两篇。 给你举个06年的例子~!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 符合上述(一) 或(二) 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 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 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 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 网上报名: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2005 年10月10日—31 日每天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5年9月18日—23日(每天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wwwchinayz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 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 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 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 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 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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