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经济基础知识-第二十九章 民法基础知识-
财会经济-初级经济师
单选题-下列事由中,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2012年真题】
单选题
A.起诉债务人
B.发生意外事故
C.催告债务人偿债
D.债务人承认债务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ACD三项,属于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中断的事由主要有如下几种: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⑧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④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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