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2021年基金从业资格《全套三科》考试题库-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第十四章 基金国际化的发展概况-

财会经济-基金从业资格

单选题-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按()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单选题

A.全额

B.50%

C.25%

D.10%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2015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9月8日起,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是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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