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审计师《审计专业相关知识》考试题库-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四部分第五章 税法-
财会经济-审计师
多选题-甲公司是一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以下属于甲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开有()。
多选题
A.董事人数减至4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E.董事认为必要时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C
解析:有下列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A项,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C项,最大股东李某持有股份超过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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