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经济基础知识-第二十九章 民法基础知识-
财会经济-初级经济师
单选题-某单位职工王某47岁,因患精神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其父72岁,妻子45岁,儿子23岁,均精神正常。则王某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2015年真题】
单选题
A.王某的妻子
B.王某的父亲
C.王某的儿子
D.王某的工作单位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其他近亲属;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可见,精神病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监护人是其配偶。本题中,王某是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他的妻子45岁,精神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应由王某的妻子担任他的法定第一顺序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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