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税法二》考试题库ID:5052-税法二-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
财会经济-税务师
阅读理解-王某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元。
267.中国公民王某供职于境内某上市公司2020年度取得下列所得:(1)每月获得工资薪金6500元,假设王某无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2)个人持有2019年8月从股票市场取得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0股,2020年6月收到派发的红利10000元,随后将上述股票全部转让。(3)8月利用业余时间为某单位设计图纸,取得劳务收入4000元,从中拿出1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给农村义务教育。(4)2020年3月1日,所在单位授予其10000股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施权价每股5元,2020年11月30日,按照规定行权,行权日该股票市场平均价格每股147巳。(5)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20000元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800元;从B国取得偶然所得折合人民币10000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5007C。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阅读理解
A.0
B.300
C.350
D.400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500×12+4000×(1-20%)+20000(1-20%)-5000×12-1000]×10%-2520=1100(元),A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1100×20000×(1-20%)÷[6500×12+4000×(1-20%)+20000×(1-20%)]=181.07(元),在A国已纳税额2800元,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181.07元,应补缴税额为0.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A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B国偶然所得抵免限额=10000×20%=2000(元),境外实际缴纳2500元,无需补税。境外所得在我国应补缴个人所得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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