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全套五科)考试题库ID:505-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五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税务师
单选题-国务院某部以违法从事生产经营为由对某省上市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处罚。该公司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公司对该部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中复议机关和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若该部经复议审理后发现,其作出的罚款处罚决定适用依据错误,可以决定变更
B.若公司在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之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法院起诉该部,则复议机关和法院均不应受理
C.若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则该部作为复议机关应允许代理人查阅该部提出的书面答复,但是查阅该部作出罚款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的请求可以拒绝
D.若公司对国务院的裁决仍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予以受理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若公司能够证明其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复议机关应予受理。另外,行政处罚不属于复议前置型案件,公司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以选项B.错误。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所以选项C.错误。国务院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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