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化妆品生产的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若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

从事化妆品生产的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若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2021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题库-财政税收-第八章 纳税检查-

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

单选题-从事化妆品生产的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若无同类应税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单选题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 比例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化妆品视同销售,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所以本题化妆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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