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题库ID:5055-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八章 物权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税务师
阅读理解-根据乙、丙的约定,该汽车所有权变动的交付方式属于()。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忖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购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给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因丁保管不当致汽车毁损,遂将汽车送至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阅读理解
A.简易交付
B.指示交付
C.拟制交付
D.占有改定
E.观念交付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E
解析:《民法典》规定了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四种形态。其中,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合称为观念交付。指示交付,是指在设立和转让动产物权时,如果动产尚为第三人所占有,则出让人可将其对第三人享有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动产的现实交付。因此,乙、丙关于交付方式的约定属于指示交付、观念交付
本文来自zhongtiku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zhiyetiku/944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