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六章 商标使用-
财会经济-初级经济师
多选题-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包括违反绝对理由(事由)。绝对理由即《商标法》中禁止注册的规定,包括( )。
多选题
A.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B.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C.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
D.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E.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B,D,E
解析: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事由,包括违反绝对理由和违反相对理由。绝对理由,是指被异议商标可能违反《商标法》中禁止注册的规定:《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第十二条(缺乏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第十九条第四款(商标代理机构不得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杈主动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本文来自zhongtiku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zhiyetiku/935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