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库ID:5033-经济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多选题-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形包括( )。
多选题
A.代位权制度中,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B.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
C.建设工程合同中,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D.单式联运合同中,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的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B,C,D
解析:下列情形均属于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1)关于债的保全的规定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得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选项A正确。(2)“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的规定,使得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租赁合同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突破合同的相对性。选项B正确。(3)关于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单式联运合同中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的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因为实际上在这两种合同中,分包人与发包人,托运人与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选项C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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