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服务)或者部分指定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服务)或者部分指定的商品(服务)上作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此为( )。...

2021年初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题库-知识产权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六章 商标使用-

财会经济-初级经济师

单选题-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服务)或者部分指定的商品(服务)上作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此为( )。

单选题

A.无效宣告复审

B.不予注册复审

C.商标驳回复审

D.注册商标撤销复审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C

解析: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査后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服务)或者部分指定的商品(服务)上作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在全部指定的商品(服务)或者部分指定的商品(服务)上异议成立,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无效宣告复审,是指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不服的,商标注册人可以申请复审;注册商标撤销复审,是指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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