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库ID:5033-经济法-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单选题-甲签发一张支票给乙,乙背书给丙,并记载如果丙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且丁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将票据赠与女友戊,戊提示付款被拒绝。经查丙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戊可以向出票人追索
B.戊可以向乙追索
C.戊可以向丁追索
D.戊不享有票据权利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1)选项BD: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戊的票据权利不优于丙。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乙可以对丙提出抗辩,因此乙可以对戊提出抗辩。(2)选项C:因为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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