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下列()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库ID:5033-经济法-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

单选题

A.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B.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C.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1/3时

D.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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