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库ID:5033-经济法-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规定,关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效
B.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无效
C.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D.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合理准备工作,则要约不得撤销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
解析:要约撤回是指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失效,前提是要约已经生效;生效后才有失效的问题。要约人发生要约,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要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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