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主板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主板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但如果其最近一定时期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则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一定时期指的是( )。...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套六科》考试题库ID:503-经济法-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主板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但如果其最近一定时期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则不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一定时期指的是( )。

单选题

A.6个月

B.12个月

C.24个月

D.36个月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B

解析: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 【点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需要满足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题目中情形属于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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