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题库ID:5032-税法-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5-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甲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9年甲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前所得50万元。2020年甲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前所得为80万元。甲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该公司境外分公司的税收抵免属于直接抵免还是间接抵免?(2)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3)计算2019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4)如果2019年境外实际已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可以在多长时间内抵补?(5)该公司2020年境外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在多长时间内弥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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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1)直接抵免。总分公司之间的抵免属于直接抵免。
(2)境外分公司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3)2019年甲企业境外分公司实际缴纳税额=50×30%=15(万元),由于抵免限额12.5万元小于15万元,所以2019年境外分公司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为12.5万元。
(4)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抵补。
(5)无限期弥补;理由:企业在同一纳税年度的境内外所得加总为正数的,其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亏损,为非实际亏损额,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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