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套六科》考试题库ID:503-经济法-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财会经济-注册会计师

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B.王某应当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

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选项AB:因为是损害股东王某自己的利益,所以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王某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3)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没有持股比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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