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  )情形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

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  )情形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考试题库-期货法律法规-第四章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财会经济-期货从业资格

多选题-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  )情形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多选题

A.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

B.进行债务重组

C.变更名称

D.涉嫌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A,B,C,D

解析:《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期货公司:(一)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被冻结、查封或者被强制执行;(二)质押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三)决定转让所持有的期货公司股权;(四)不能正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承担股东义务,可能造成期货公司治理的重大缺陷;(五)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六)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七)变更名称;(八)合并、分立或者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九)被采取停业整顿、撤销、接管、托管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关闭程序;(十)其他可能影响期货公司股权变更或者持续经营的情形。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发生前款规定情形的,期货公司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期货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列情形的,期货公司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本文来自zhongtiku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zhiyetiku/893785.html

() 0
上一篇 11-09
下一篇 11-0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