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题库-中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依法行政-
建筑工程-安全工程师
2020年6月10日,G煤矿1105运输巷综掘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7人死亡,2人受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666万元。G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60×104t/a,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7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41m3/t,地面建立了煤与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中央边界式通风,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该矿的煤尘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自燃。采煤工作面采用全负压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事故发生后的勘察过程中发现,11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通过S3向斜轴部后进入S3向斜北翼,逐步向前方50m左右的小型背斜构造延伸,受地质原生沉积环境影响,该部分区域地质构造应力集中,煤层产状及厚度变化大,煤层厚度由最小0.6m增加到6.75m,煤层倾角变化较大。11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迎头中部煤壁在施工过程中,依照相关规定采取了钻孔卸压等局部防突措施。但在后来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的钻孔卸压孔数量不足以及抽采系统未正常投入使用。且该矿地质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掌握采掘作业周边地质情况,也未对掘进过程中出现的喷孔、顶钻、卡钻等预兆进行分析判断,采取有效措施。企业组织的培训内容和考试内容中均无煤与瓦斯突出灾害防治和突出预兆的情况,且死亡的员工中有3人未经岗前培训便入井作业。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阅读理解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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