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套四科(化工安全)》考试题库-中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一节 法律基础知识-
建筑工程-安全工程师
甲建筑公司现有从业人员共计384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6人。下设设备科、施工技术管理科、办公室、质检科、预算科等科室。该公司于2016年4月承建某小区的1号、2号住宅楼、3号商业换热站及地下车库工程的建设项目。2018年12月12日,甲建筑公司与某设备公司乙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单位提供塔吊、升降机等特种设备,并负责安装及拆卸服务。甲建筑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对1号、2号住宅楼工地安装施工升降机,乙公司应甲公司要求先进行施工后补专项施工方案,并于12月26日完工。2018年12月30日,甲建筑公司在对施工升降机相应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后,组织相关单位对该施工升降机进行联合验收。2019年4月17日,乙设备公司对施工升降机进行标准节加节、附墙架安装作业,安装后状态为22个标准节、3道附墙架。安装完毕乙设备公司自检后,甲建筑公司未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2019年4月25日6时36分,甲建筑公司施工人员陆续到项目工地做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张某等11人陆续进入施工升降机东侧轿厢(吊笼),准备到1号住宅楼16层搭设脚手架。7时06分,轿厢(吊笼)上升到9层卸料平台(高度24m)时,施工升降机导轨架第16节、第17节标准节连接处断裂、第3道附墙架断裂,轿厢(吊笼)连同顶部第17-22节标准节坠落在施工升降机地面围栏东北侧地下室顶板(地面)码放的砌块上,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施工升降机第16节、第17节标准节连接处西侧2条连接螺栓未安装,导致第17节以上的标准节不具有抵抗向东侧倾翻的能力,且未按规定进行自检和验收,使该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并消除,属于违规使用。当东侧轿厢(吊笼)的驱动机构运行至第17节标准节上时,向东侧的倾翻力矩只能转移到安装在第17节标准节中框处的第三道附墙架上,随着轿厢(吊笼)继续上行,在超出附墙架抵抗极限后附墙架损坏,轿厢(吊笼)带同第17节及以上标准节向东侧倾翻。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阅读理解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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