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

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入库。2019年4月发现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了50万元,在2019年4月18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认为这部分税款属于2016年度的税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退还期限,决定不予退还,于2019年4月25日制作相关文书,并在2019年4月26日送达该公司签收。问题:(1)该公司多缴税款是否可以退还?请简述政策规定。(2)对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决定,该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2021年医师系列《中医助理医师》考试题库-中医助理医师-第二单元 问诊-

医药卫生-执业医师

5-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完成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入库。2019年4月发现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计算错误多缴了50万元,在2019年4月18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多缴税款申请。主管税务机关认为这部分税款属于2016年度的税款,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退还期限,决定不予退还,于2019年4月25日制作相关文书,并在2019年4月26日送达该公司签收。问题:(1)该公司多缴税款是否可以退还?请简述政策规定。(2)对税务机关不予退税决定,该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3)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必须从哪一天开始多少天内提出申请?(4)该公司应向哪个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5)复议机关受理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复议决定?最长可以延期多少天?

5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1)多缴税款可以退还。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本题时限未超过3年,因此,可以申请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利息。(2)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此项行为属于征税行为,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自2019年4月26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4)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的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复议机关应自受理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最多不超过30日。 >

解析:

本文来自zhongtiku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zhiyetiku/3676986.html

() 0
上一篇 11-16
下一篇 11-1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