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师系列《口腔执业医师》考试题库-口腔执业医师-第三单元 儿童口腔医学-
医药卫生-执业医师
单选题-下列有关给付义务类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使用说明书的义务是附随义务
B.宾馆对旅客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从给付义务
C.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恢复原状义务是次给付义务
D.租赁合同订立后出租人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是后合同义务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C
解析:从给付义务是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交付说明书的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所以选项A.错误。附随义务,是指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债的关系发展情形所发生的对相对人的告知、照顾、保护等义务。例如,旅馆对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障义务。所以选项B.错误。次给付义务,是指当原给付义务在履行过程中,因特定事由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义务。例如,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恢复原状的义务。所以选项C.正确。主给付义务是债的关系所固有的、必备的并决定债的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务。交付租赁物属于主给付义务。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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