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全套四科(建筑施工安全)》考试题库-中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依法行政-
建筑工程-安全工程师
阅读理解-为预防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高瓦斯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其结果应向哪些机构上报?
2005年12月7日15时14分,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08人死亡、2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70.67万元。事故发生后,井下未探查区域有害气体严重超标、有爆炸危险,在下落不明矿工无生还可能的特殊情况下,抢险救援指挥部决定暂时停止井下救援行动。2005年12月12日开始,实施了对矿井“注水淹没,消除火源,排出瓦斯,然后追排水,恢复系统,进行处理”的救援方案。由于调查组不能进行井下现场勘察,12月26日事故调查工作暂告一段落。2006年9月12日,遇难矿工遗体全部找到并升井,现场抢险救灾和巷道清理工作全部结束,具备了下井勘察条件。2006年9月15日,调查组再次进驻,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该矿井的开拓方式为立井开拓,主井和副井井口标高均为+24.3m,井底车场水平为-294m。主井装备3t箕斗用于提升煤炭。副井装备1t矿车单层单车罐笼,用于提升研石、物料及人员。事故发生前,井下主要有10个作业点。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局部通风。矿井总进风量为1696m3/min,总回风量为1750m3/min。该矿甲烷含量为0.04~0.39m3/t,二氧化碳相对通出量为0.11~0.26m3/t,原设计为低瓦斯矿井。可采煤层属高挥发分煤种,均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煤11、煤12-1、煤12-2下3层煤易自燃,煤9-2、煤12-2上、煤12下为不易自燃。矿井无冲击地压威胁。该矿未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各采掘工作面、转载点均未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巷道未进行定期冲洗和清扫,井下未设置隔爆棚和风流净化设施,未开展煤层注水工作。该矿井装备了安全监控系统和瓦斯断电仪,但安装调试完后,瓦斯传感器、断电仪从未调校过。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阅读理解
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
解析:
本文来自zhongtiku投稿,不代表升华网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54sh.com/zhiyetiku/362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