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师系列《临床助理医师》考试题库-临床助理医师-第七单元 肾脏的排泄功能-
医药卫生-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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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一般是已满16周岁的人。但是,已满14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有非法伤害他人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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