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任期及其形式职权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任期及其形式职权的特点。...

2021年医师系列《临床助理医师》考试题库-临床助理医师-第七单元 肾脏的排泄功能-

医药卫生-执业医师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任期及其形式职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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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修改后的国家主席职权是: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可见,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是由国家主席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结合起来行使的。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受主要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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