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级建造师《公共课+市政专业》考试题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综合强化练习-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5-某住宅工程,建筑面积21600㎡,基坑开挖深度6.5m,地下二层,地上十二层,筏板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场地狭小,基坑上口北侧4m处有1栋六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东侧2m处有一条埋深2m的热力管线。工程由某总承包单位施工,基坑支护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基坑支护施工前,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并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随后分包单位组织了3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及参建各方相关人员召开论证会,形成论证意见:“方案采用土钉喷护体系基本可行,需完善基坑监测方案,修改完善后通过”。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但被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要求整改。问题: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到专家论证的过程有何不妥?并说明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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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这个应该是:
不妥1:分包单位直接上报监理单位审查。正确做法:应由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查。
不妥2:只有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正确做法:还应该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妥3:专业分包单位针对基坑支护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正确做法: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
不妥4:专家组只有3名。正确做法: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不妥5:分包单位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后拟按此方案实施。正确做法: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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